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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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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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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权益总额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上述所有被激励对象均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已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
  二、公司关键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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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75 证券简称:超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遵循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查询期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4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69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核查及激励对象出具的声明,确认其在买卖股票时知悉的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有限,对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并不知悉,该等交易行为系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个人对股票市场走势作出的独立判断,且其对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除上述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75 证券简称:超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0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百花路19号锦江都城酒店(奥体中心百花园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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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铭宏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陈人群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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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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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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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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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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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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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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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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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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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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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7、8、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议案2、3、4、5、6、7、8、9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3的关联股东必颖有限公司、超铭有限公司、黄石巨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7、8、9的关联股东黄石巨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石巨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石精准制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继超、张芷涵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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