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6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00-17:00。届时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6人,董事刘顺保、李昊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吉伟莉、喻玲、刘爱军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邓勋元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4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6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7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8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9.01董事长、董事邵涛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9.02董事蔡翘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9.03董事李昊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9.04董事曹名帅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9.05董事李秋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9.06董事程刚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9.07董事刘顺保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9.08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萌、李沛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