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南县中香泰食品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县中香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香泰”)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香泰出具的《关于拟增持克明食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南县中香泰食品有限公司 2、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香泰系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0,975,190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31%,其中中香泰直接持有公司24,791,120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44%。 3、中香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4、中香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6、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项贷款资金占比不超过90%。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9、其他事项: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近日向中香泰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中香泰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400.00万元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拟增持克明食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