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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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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刘长来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46%股份的股东刘长来,在2026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5月6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直接持有公司2.46%股份的股东刘长来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股东刘长来先生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骆驼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6-018)、《骆驼股份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6-019)。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襄阳大道19号骆驼低碳产业园4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骆驼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
  议案11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骆驼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7、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洁、刘长来、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揽月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由集团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5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被担保人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为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C7QGXW2A
  成立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邓国强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刘集街道襄阳大道19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被担保人最近1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集团公司、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署相关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的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项目建设和业务开展,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00万元人民币及30万欧元,合计150,240.753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9%;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105,240.75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9%。(外币按2026年5月7日汇率:1欧元=8.0251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总额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6日收到单独直接持有公司2.46%股份的股东刘长来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股东刘长来先生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请董事会在收到函件后两日内发出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紧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的相关议案,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6日以OA办公软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刘长来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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