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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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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2026年4月1日一2026年4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次期间”)公司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均为非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如下:公司下属6家全资子公司:中威新能源(成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越南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海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同塔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属4家控股子公司: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海南莱克食品有限公司;公司部分客户。
  ● 本次期间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2.144亿元;公司子公司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牌照的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担保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金额为1.89亿元。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443.5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0.02亿元;公司下属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6.14亿元。上述各项担保在任一时点均未超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应已审批授权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均无反担保措施;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措施;公司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根据具体担保协议部分设置反担保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无逾期;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逾期额为471.35万元,按合同约定未到分责清算日,清算后若满足公司代偿条件的,再由公司代偿。截至2026年4月30日,农业担保公司为公司客户担保代偿款余额为1285.99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
  ● 特别风险提示:
  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为下游客户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单独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再对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另行出具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及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如下:
  ■
  2、本次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发生情况如下:
  ■
  本次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被担保方中,中威新能源(成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越南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海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同塔通威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海南莱克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85%、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成都金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5%;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通威新加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65%,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海南莱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均为:通威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00%;通威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凯帮投资(海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凯帮壹号投资(海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
  (二)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情况:
  1、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如下:
  ■
  2、本次期间公司下游客户提供担保发生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农业担保公司可为公司下游客户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亿元。本次期间,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金额为1.89亿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6.14亿元。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目的是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的经营发展,担保金额符合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目的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解决部分中小规模客户的资金困难。本次期间担保所涉及的客户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具备相应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担保总额在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443.58亿元,上述担保均无逾期;公司及子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0.02亿元,上述担保均无逾期;公司下属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6.14亿元,上述担保逾期额为471.35万元,按合同约定未到分责清算日,清算后若满足公司代偿条件的,再由公司代偿。
  截至2026年4月30日,农业担保公司为公司客户担保代偿款余额为1285.99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22转债”可选择回售的
  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3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 回售期: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年5月13日
  ● 回售期内“通22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通22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100.3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通22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22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4月21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通22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通22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通22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通22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现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通22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通22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1.80%,计算天数为64天(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4月29日),利息为100×1.80%×64/365≈0.32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3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通22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通22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0085”,转债简称为“通22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
  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
  (四)回售价格
  100.3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通22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5月13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通22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通22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通22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100.3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通22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22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6168555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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