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5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浙江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卓达、黄洪岳、宁波思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湾、章昊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