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要求。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希女士的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拟对陈希女士当选独立董事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同步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远益国际有限公司向董事会提议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宏和科技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离任的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阮吕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阮吕艳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阮吕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阮吕艳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改选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阮吕艳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阮吕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阮吕艳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境外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经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陈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完成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现因阮吕艳女士辞职,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远益国际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陈希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并提请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增加该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希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此外,董事会同意确认陈希女士的董事角色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该董事角色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陈希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拟对陈希女士当选独立董事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同步调整。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希女士获股东会选举通过的前提下,选举陈希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刘许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毛嘉明(主任委员)、张斌、贾小艳、黄郁佳、谢宜芳; 2、提名委员会:陈希(主任委员)、钟静萱、刘许友; 3、审计委员会:刘许友(主任委员)、吴最、谢宜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宜芳(主任委员)、吴最、陈希。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希女士简历 陈希女士:1983年1月出生,中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席首席财务官。2022年7月至今,任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希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陈希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已审议的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并由公司为黄石宏和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本次拟新增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黄石宏和扩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拟增加子公司黄石宏和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亿元(含等值外币),并由公司为前述新增额度提供担保。本次增加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后,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授信及担保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届满12个月止,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具体事宜。 本次除增加子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外,综合授信形式和范围、担保范围等其他事项不发生变动。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本次预计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包括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授信额度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授信额度项下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通过的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 (五)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2026年1-3月财务指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银行等融资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如超过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黄石宏和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黄石宏和的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黄石宏和的业务发展;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65亿元(不含拟议实施的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08%,无逾期担保。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本次预计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远益国际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公告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单独持有公司 72.79%股份的控股股东远益国际有限公司,在2026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控股股东远益国际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前述临时提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123 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0、1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