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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6-021 |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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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汇航(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航租赁”)、汇鲲(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鲲租赁”)、汇潇(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潇租赁”)、汇麒(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麒租赁”),均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单位:美元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汇航租赁、汇鲲租赁、汇潇租赁、汇麒租赁的有关融资提供担保。汇航租赁、汇鲲租赁、汇潇租赁、汇麒租赁是本公司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后,为开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而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期间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汇航(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4月21日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11647号) 3.法定代表人:王桂林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汇鲲(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4月21日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11646号) 3.法定代表人:王桂林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汇潇(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4月21日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11648号) 3.法定代表人:王桂林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汇麒(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10月9日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7375号) 3.法定代表人:张欣航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汇航(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担保金额:20,000,000美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二)汇鲲(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担保金额:20,000,000美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三)汇潇(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担保金额:20,000,000美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汇麒(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担保金额:15,120,000美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较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持有汇航租赁、汇鲲租赁、汇潇租赁、汇麒租赁100%股权,对项目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保税地区项目公司的担保,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担保额度符合项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项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按2026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6.8589人民币元)折算,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5,245,099,559.53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9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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