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97.0124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五)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和行权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5年4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5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九)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和行权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856人 (二)预留授予部分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710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归属股本变动情况 ■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10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6)第0004号《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4月3日止,公司已分别收到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856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710名激励对象,合计1,05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票认购款人民币63,857,666.00元。本次供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的库存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未发生变更。 2026年4月24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