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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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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6年4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银行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6年4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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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4月30日(含)起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制,具体调整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下同)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累计持有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含);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B类基金份额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合转换转入业务,下同)金额上限为10万元(含),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机构客户单个基金账户累计持有金额上限为10万元(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单个基金账户累计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万元或机构客户单个基金账户累计持有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时限、删除投资组合限制等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议案》(以下或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7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
  本次计票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深圳市深圳公证处派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派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截至2026年4月27日17:00止,本基金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799,999,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57.83%,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对《关于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时限、删除投资组合限制等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799,999,000.0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据此,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3万元,由基金资产承担,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4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时限、删除投资组合限制等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法律文件具体修订内容
  (1)开放期时限,由“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调整为“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删除投资组合限制中的“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基金管理人将据此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
  2、修订后的法律文件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即2026年4月28日起,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本次修订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乐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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