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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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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投金冶”)出具的《关于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湘投金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湘投金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8,435,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本次权益变动后,湘投金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3,643,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湘投金冶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株冶集团 股票代码:6009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大厦A栋17楼(集群注册)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商务中心A座9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大厦A栋17楼(集群注册) (3)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能源集团湘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5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Q1Y9J9M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7)主要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8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 (9)通讯方式: 0731 859529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株冶集团股份之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株冶集团股份导致的权益变动。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1月31日通过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金冶基金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728,72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减持期间内。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减少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8,435,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3,643,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株冶集团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杨焯林 日期: 2026年4月2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杨焯林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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