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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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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大悦城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简称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公募REITs更名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的基金简称(含基金场内简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表所示:
  ■
  上述基金简称变更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效,本基金的基金全称、基金场内短简称、基金代码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本基金变更上述基金简称的事项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履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前述基金简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更新后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公募REITs更名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的基金全称、基金简称(含基金场内简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表所示:
  ■
  上述基金名称变更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效,本基金的基金代码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本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事项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履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根据前述基金更名事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据此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凯德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公募REITs更名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名称,保障基金名称清晰明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的基金全称、基金简称(含基金场内简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表所示:
  ■
  上述基金名称变更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效,本基金的基金代码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本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事项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履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根据前述基金更名事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据此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海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公募REITs更名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的基金全称、基金简称(含基金场内简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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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场内短简称亦同步变更。上述基金名称变更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效,本基金的基金代码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本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事项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履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根据前述基金更名事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据此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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