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聘任黄英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英俊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黄英俊先生简历 黄英俊,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英俊先生本科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专业。2009年至2013年历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中试工厂厂长;2014年任亿利资源集团运营经理;2015年至2018年任赛伯乐投资集团投资总监;2018年至2020年任泛华产业投资集团投资拓展总监;2020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投融资总监、投融资事业部投资运营中心总经理、财经办公室主任、磷酸铁锂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英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