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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90.42%,主要原因系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9.96%,主要原因系收到江苏毅昌、江苏设计谷转让进度款。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22.43%,主要原因系本期新能源产业新增设备。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0.89%,主要原因系预付设备款增加。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00.60%,主要原因系对供应商的票据支付增加。 6.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84.18%,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合同款项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2.42%,主要系发放职工薪酬。 8.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64.46%,主要系计提客户返利增加。 9.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4.51%,主要原因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0.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6.46%,主要原因系联营企业一季度亏损同比减少。 11.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2.30%,主要系联营企业一季度亏损减少。 12.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63.39%,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减少。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00.88%,主要原因系计提存货减值损失增加。 14.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476.39%,主要原因系处置资产产生的收益增加,去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5.32万元,本期资产处置收益83.94万元。 15.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4.37%,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失增加,去年同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20.49万元,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29.58万元。 1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2.42%,主要原因系新能源行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 1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1.42%,主要原因系芜湖汇展新能源公司净利润增长,毅昌科技持股60.55%,其余小股东持股39.45%。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长89.68%,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长171.87%,主要系收到江苏毅昌、江苏设计谷转让进度款。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107.75%,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一致通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1月5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止,时限不少于10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姓名、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9.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激励对象)91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66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3.16元,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10.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1.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涉及激励对象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2025年5月23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202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5名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24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宜 1.2025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5年12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2月2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受让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04,198,9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3%,股份转让对价为85,000.00万元人民币。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共管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30%的资金,即第一期共管资金金额2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26年1月8日,公司收到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滁州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协议收购毅昌科技控制权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昌焱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震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昌焱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震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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