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108.82万元,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向新能源行业、汽车行业转型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未来将继续围绕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方向加快业务布局,持续提升经营业绩,推动财务状况不断改善,力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尽快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新能源、医疗健康、家电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内外饰部件及总成、新能源热管理系统功能部件及总成、医疗健康类模具及耗材、家电零部件及总成。 公司秉承“忠诚、团结、活力、速度”的企业精神,开创出独具特色的创新产业模式:依托全国一流的工业设计能力、行业领先的模具制造平台、全国化的区域产能布局及规范化的运营管理能力,为汽车、新能源、医疗健康、家电零部件等行业提供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工业设计引领产业升级,以智能制造助推转型发展,聚焦新兴行业、新客户、新项目,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一致通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1月5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止,时限不少于10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姓名、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9.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激励对象)91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66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3.16元,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10.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1.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涉及激励对象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2025年5月23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202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5名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24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宜 1.2025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5年12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2月2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受让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04,198,9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3%,股份转让对价为85,000.00万元人民币。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共管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30%的资金,即第一期共管资金金额2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26年1月8日,公司收到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滁州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协议收购毅昌科技控制权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召开;会议为定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宁红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余求玉汇报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26]第3-0032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973,995,271.65元,同比上升10.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409,341.77元,同比上升102.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217,461.16元,同比上升9.00%。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度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坏账及核销负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坏账及核销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根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考核达成情况,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董事长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岗位工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结合公司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业绩和公司的经营目标等综合确定,与个人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经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董事长、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刘文生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考核达成情况,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岗位工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结合公司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业绩和公司的经营目标等综合确定,与个人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经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八、听取《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非审议事项)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董事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1,700股。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6元/股。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 二十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三)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1,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82名,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29,2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85名,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2,500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重合人数为23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1,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16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①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考核年度(2024-2026年)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为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考核年度(2025-2026年)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为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激励对象)192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36.4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3.16元,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 (七)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姓名、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九)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激励对象)91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66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3.16元,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十一)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涉及激励对象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2025年5月23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十三)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激励对象中10名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2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1,700股。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1,700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29,200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2,500股。 (二)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30%。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2026年4月27日起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三)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50%。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自2026年4月27日起进入第一 (下转B458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