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担任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前次可转债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截至法定持续督导期末,公司前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联民生需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兴业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并与兴业证券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联民生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承接,国联民生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已委派陈尧先生和张坤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联民生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陈尧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近10年投行工作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正邦作保IPO、安佑生物IPO、国瓷材料IPO、唐人神非公开发行股票、唐人神公开发行可转债、唐人神控股可交债、正邦集团可交债、国瓷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鼎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嘉麟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莎普爱思控制权转让等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坤先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年投行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伟泰科技IPO、德源药业IPO、正邦作保IPO;天马精化收购倍升互联重大资产重组、新宏泽收购联通纪元重大资产重组;宇德科技、昕艺程、新农人、常熟古建等推荐挂牌及定向发行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