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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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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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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吴弼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吴弼东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吴弼东先生在公司任职及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 吴弼东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正常开展,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吴弼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吴弼东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弼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吴弼东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学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药物分析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8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就职于北京凯恩梅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至今任湖南省医工融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2026年4月任公司研究院院长、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弼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吴弼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和专利的研发工作,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吴弼东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吴弼东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吴弼东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条款等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与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合理,研发团队经验丰富,运行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目前,吴弼东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67人、42人、41人,占员工总数比例分别为18.61%、11.48%、13.58%,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储备人员充足。
  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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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弼东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目前公司各研发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司持续完善研发人才梯队建设,采用引进与内部培养双轨并行机制,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稳步扩大研发团队规模,为公司长期发展储备力量。公司不断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晋升通道和职业发展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强化研发团队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加快高端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核心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6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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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28日,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5年5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5月3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89,414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2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回购均价8.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5,208.56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的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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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实际回购股份2,389,414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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