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6-045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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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东方雨虹”)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业务发生、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4、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徐州分行”)签署《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内贸易融资担保保证合同》,公司为邮储银行徐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卧牛山”)之间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其中对上海工程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对昆山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元,对宿迁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元,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及《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上海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98.60万元,均为2026年3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6年一临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上海工程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20,000万元;公司对昆山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0元,因此,昆山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0,000万元;公司对宿迁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2,900万元,均为2026年一临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宿迁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0,000万元;公司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均为2026年一临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徐州卧牛山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60,000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上海工程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3,698.60万元(其中2026年一临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698.6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公司对昆山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公司对宿迁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8,900万元(其中2026年一临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9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公司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金额为21,000万元(其中2026年一临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7月28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9号2幢3C室; 3、法定代表人:王国朝;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99.69%的股权)持有上海工程公司100%的股权,为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工程公司资产总额1,503,067,644.32元,负债总额1,322,416,692.3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2,414,620.92元,流动负债总额1,322,390,835.0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80,650,951.96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07,610,080.21元,利润总额-88,112,186.11元,净利润-72,778,110.96元(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海工程公司资产总额1,426,611,198.11元,负债总额1,219,401,028.9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586,117.35元,流动负债总额1,219,375,171.6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07,210,169.14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8,313,449.32元,利润总额26,595,542.01元,净利润26,433,572.18元(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上海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昆山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9日; 2、注册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光明路505号建滔广场B座29楼2902室; 3、法定代表人:徐少平;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涂料、砂浆材料、橡胶制品、建筑成套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新型装饰材料的技术开发。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99.69%的股权)持有昆山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山东方雨虹资产总额866,886,275.48元,负债总额769,625,771.9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769,625,771.9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97,260,503.57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134,583,710.82元,利润总额72,420,418.26元,净利润41,896,734.18元(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昆山东方雨虹资产总额807,217,239.05元,负债总额682,232,025.7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82,232,025.7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24,985,213.30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0,172,007.42元,利润总额37,011,779.64元,净利润27,758,834.73元(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昆山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2、注册地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家港大道18号; 3、法定代表人:黄伟成;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宿迁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宿迁东方雨虹资产总额332,174,210.67元,负债总额74,470,639.0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72,827,135.7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57,703,571.67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65,968,322.94元,利润总额51,997,731.78元,净利润44,377,764.41元(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宿迁东方雨虹资产总额375,313,762.05元,负债总额116,583,470.9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85,939,967.6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58,730,291.13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389,570.16元,利润总额1,822,299.60元,净利润1,026,719.46元(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宿迁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名称: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7日; 2、注册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纬七路9号; 3、法定代表人:于成文; 4、注册资本:10,002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制造建筑防水卷材;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绝热材料、建筑涂料、砂浆材料、密封粘结材料、橡胶制品、密封制品、建筑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徐州卧牛山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徐州卧牛山资产总额672,689,546.93元,负债总额369,204,260.1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0,043,847.23元,流动负债总额368,908,330.8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03,485,286.76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48,237,565.10元,利润总额108,891,358.70元,净利润111,313,768.16元(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徐州卧牛山资产总额934,721,730.90元,负债总额603,072,012.3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0,043,847.23元,流动负债总额602,776,083.0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31,649,718.52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8,550,916.28元,利润总额30,218,859.18元,净利润28,164,431.76元(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徐州卧牛山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担保金额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担保金额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公司与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保证人(乙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乙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公司与邮储银行徐州分行之间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内贸易融资担保保证合同》 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 1、担保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2)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4)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利率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或费用增加的,甲方对增加部分承担担保责任。(5)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费用除外。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其中,上海工程公司、昆山东方雨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99.69%的股权)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海工程公司、昆山东方雨虹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上海工程公司、昆山东方雨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中,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56,867.52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66%。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6,867.52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66%;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00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90,867.52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35%。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90,867.52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35%;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0.00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邮储银行徐州分行之间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内贸易融资担保保证合同》; 5、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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