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月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月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 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宪法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3人,代表的股份为120,327,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0,557,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9,77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8%;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如下: ■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孙宪法、张东明、周东、于乐洪、郭志春、郭鹏,以及孙宪法一致行动人孙希民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总计110,557,098股。 6、审议通过《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9、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依见、王阳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