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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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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为年初至报告期末享受的税费减免金额750.00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
  2、合并损益情况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与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签署了《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合同总金额为1,346.08万元,含水电),后者承租园区的9栋14、15楼(面积合计为2,703㎡)做办公用途,合同期限五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025年9月30日、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新审议。截至本报告期末,智汇湾公司已累计收款约855.63万元,其中租赁押金39.87万元。
  (2)2022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智汇湾公司与珠海华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客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华金智汇湾产业园7栋(即公寓楼)以“固定租金+分成租金”的模式出租给华客公司整体运营,期限五年,交易金额(包含租金、水电及公摊等)预计合计不超2,65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新审议。截至本报告期末,智汇湾公司已累计收款约845.68万元。
  (3)2023年3月22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力合环保与关联方珠海华曜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MC能源管理合作合同》,利用力合环保运营的珠海市南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建筑物的屋顶和部分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期限14年),合同金额不超过63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新审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付款58.00万元。
  (4)2023年3月22日、4月13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华冠电容器与关联方珠海华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租期十年。由于园区管理方式调整,2026年4月1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珠海华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将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于珠海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并退出租赁合同项下的法律关系,珠海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无条件同意受让。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支付租金约275.62万元。此外,2023年9月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华冠电容器因上述新租的珠海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厂房,与关联方华发商务服务(珠海)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与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签订《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D区智11、12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截至本报告期末,华冠电容器已累计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含水电费等)1,546.76万元,已累计支付装修工程施工款1,776.94万元。除此之外,鉴于前期园区物业方的管理变动,物业水费调整为珠海华发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收代缴,园区电费调整为珠海高新华发产业新空间园区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缴,合同期内预计金额不变;上述各方已就代收代缴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
  (5)2023年6月29日、7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智汇湾创新中心整体(不含公寓、商铺及9号楼14-15层)出租给关联方产业园公司,由公司子公司智汇湾公司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五年,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8,107万元(其中租金7,907万元,另200万元为预估水电费)。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收取租金等费用3,953.42万元。
  (6)2023年10月30日、11月1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管理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与珠海焕新方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华实智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委托管理合伙企业资产之服务协议》,期限五年,就合伙企业资产处置等事宜提供管理服务,并约定由各有限合伙人分别向华金领盛直接支付服务费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收款2,900.90万元。
  (7)2024年3月25日、4月1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后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等相关业务,协议期限三年。报告期内,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存款业务
  ■
  贷款业务
  ■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
  (8)2024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续租珠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3A层合计1,822.65平米面积作为办公场地,并与关联方珠海华实智远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华发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三年期租赁及物业服务合约。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支付租赁及物业服务费用894.39万元。
  (9)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2026年电力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力合环保与关联方珠海华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绿色能源”)签订《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零售交易合同》,约定由华发绿色能源于2026年为力合环保代理购电,涉及华发绿色能源代理购电的电量电费,预计全年不超过6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力合环保已支付所属期为2025年12月-2026年2月电费148.84万元,其中电量电费50.76万元。
  (10)2025年3月25日、4月1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两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智汇湾公司40,000万元、华冠电容器1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两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分别为:智汇湾公司14,255.28万元、华冠电容器0万元。
  (11)2025年5月26日、6月11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作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的参股股东,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与市场化融资的考量,按其该项融资总规模及本公司对华金证券的持股比例,向其融资担保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协议》,担保最高额不超过5,075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该项反担保的余额为3,625万元。
  (12)2025年9月30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与珠海市高新总部基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基地公司”)、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高新蓝湾智岛总部基地装修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并与总部基地公司、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高新蓝湾智岛总部基地外立面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产权面积和公摊面积等所对应的工程量划分,上述两份合同中公司需相应承担的合同金额不超过2,567.79万元,用于对公司位于珠海市高新区总部基地四楼、五楼自有产权物业进行内部装修及外立面升级改造,以提升房屋品质,为后续顺利整体出租创造条件。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支付款项551.45万元。
  (13)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4)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章程修订案已完成工商备案。
  (15)根据《关于〈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合同〉若干事项的补充协议》约定,力合环保运营的吉大厂和南区厂,其污水处理费调价期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2024年10月23日,珠海市水务局(代表珠海市政府)、排水公司、力合环保三方签署了《关于〈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合同〉若干事项的框架协议》(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以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水务局的成本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污水处理费付费总额进行调整核算。
  (16)2023年11月,经公司审批同意,子公司北京中拓与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市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框架协议》,项目投资总预算为3,871万元。根据上述协议,提标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后,污水处理费单价将在原1.10元/立方米基础上,调整为新增0.90元/立方米(暂定,最终以当地政府审计结论并参照东营市内、区内其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调整方式进行价格调整,新增部分最高价格不超过1.00元/立方米,以签订补充协议为准)。截至报告期末,提标改造项目安装、土建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已完成结算,项目结算价3,139.77万元,累计已支付2,339.91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邓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睢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日凤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邓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睢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日凤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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