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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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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2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或“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的股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书面授权人开展具体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为实施上述交易,中外运集运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安通控股333,742,322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7.89%),具体包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通控股33,333,334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0.79%);与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化资管持有的安通控股82,908,988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1.96%);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新股票宝33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受让招商港口持有的安通控股39,000,000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0.92%)、国新股票宝33号持有的安通控股178,500,000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4.22%)。中外运集运上述大宗交易已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中外运集运与招商港口、国新股票宝33号的上述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上述协议转让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5]522号)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且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除上述交易外,作为整体交易的一部分,中外运集运拟自2025年7月1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6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7.20亿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以及于2025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4月20日,中外运集运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安通控股183,375,349股股份,约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4.33%,增持金额约为7.20亿元(不含税费),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规模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通过上述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集中竞价合计持有安通控股517,117,671股股份,约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12.22%,累计投资金额约为17.87亿元(不含税费)。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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