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2026年4月17日、4月20日、4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ST萃华2025年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工作进度和审计执行情况的说明》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若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相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