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润九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珊瑚”)于2026年4月21日向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送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上述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9.60%减少至8.5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由9.62%减少至8.60%,其权益变动合计已触及1%整数倍,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通知如下: ■ ■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备查文件 国润九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珊瑚出具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