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18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4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13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智恒先生(董事长吕斌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85人,代表股份722,899,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045%(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542,575,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914%;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2人,代表股份180,324,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31%。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182人,代表股份60,421,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4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132,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12%;反对2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1%;弃权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关联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111,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4%;反对282,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9%;弃权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46,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8%;反对44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6%;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59,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49%;反对428,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0%;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总经理兼职事项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108,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6%;反对27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3%;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 关联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饶晓敏律师和戴余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19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1301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董事陈智恒、赵肖、李朝晖现场参会,董事吕斌、潘建良、袁斐、杨蕾、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宋静娴、张博辉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潘建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近期公司董事发生变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潘建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吕斌、陈智恒、赵肖、李朝晖、杨蕾、宋静娴、张博辉 召集人:吕斌 2、审计委员会 委员: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张博辉、袁斐、杨蕾 召集人:KAREN LAI(黎明儿) 3、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委员:邹平学、KAREN LAI(黎明儿)、张博辉、潘建良、杨蕾 召集人:邹平学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附:潘建良先生个人简历 潘建良先生,中国香港籍,1955年5月出生,香港大学房屋管理学硕士,注册专业房屋经理、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会员,创毅物业服务顾问有限公司创办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创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社会公职方面,潘建良先生是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成员、环境及生态局「惜食香港」督导委员会委员、香港物业服务公司协会创会主席及现任主席、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成员、中华电力客户小组委员、香港公务员总工会荣誉顾问、保安局医疗服务队荣誉总监。潘建良先生曾任职教师三年,其后于1979年至2000年任职房屋署,最后担任职务是副房屋事务经理。 截至目前,潘建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所披露的任职信息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潘建良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