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金宏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金宏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 赎回价格:100.7836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9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4月23日
  截至2026年4月20日收市后,距离4月23日(“金宏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3个交易日,4月23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年4月28日
  截至2026年4月20日收市后,距离4月28日(“金宏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6个交易日,4月28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金宏转债”将自2026年4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8.9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7836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金宏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0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66元/股)。根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金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金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金宏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金宏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金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66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7836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票面利率为1.00%。
  计息天数: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4月29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86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 = B × i × t / 365=100×1.00%×286/365≈0.7836元/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836=100.7836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金宏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金宏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4月29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宏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金宏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4月20日收市后,距离4月23日(“金宏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3个交易日,4月23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4月28日(“金宏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6个交易日,4月28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4月29日起,公司的“金宏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金宏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100.7836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6269元人民币(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金宏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7836元人民币(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金宏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7836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年4月2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4月23日(“金宏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3个交易日,4月23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6年4月2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4月28日(“金宏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6个交易日,4月28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金宏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金宏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金宏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7836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金宏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金宏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6年4月20日收盘价为152.8480元/张)与赎回价格(100.7836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五)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特提醒“金宏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2026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8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4、5、6、7、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股东金向华、朱根林、刘斌、师东升对议案7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庞磊、蔡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