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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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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6-01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一)净利润为负值”“(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 ●更正前的业绩预告情况: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1,000万元到-8,8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万元到-10,4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00万元到1,08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00万元到25,2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9,000万元到22,800万元,低于3亿元。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900万元到-11,2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00万元到-2,9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00万元到24,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7,500万元到21,000万元,低于3亿元。 ●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子公司荣县水务从2021年9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应以一级A水价增补确认的污水处理费2,207万,询证函未得到回函,因此无法确认这部分污水处理费所形成的收入。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具体情况如下: 1.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1,000万元到-8,8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万元到-10,4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00万元到1,080万元。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00万元到25,2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9,000万元到22,800万元,低于3亿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900万元到-11,2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3,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00万元到-2,900万元。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00万元到24,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7,500万元到21,000万元,低于3亿元。 (四)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5,815.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57.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5.70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70元。 (三)营业收入:17,915.57万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子公司荣县水务从2021年9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应以一级A水价增补确认的污水处理费2,207万,询证函未得到回函,因此无法确认这部分污水处理费所形成的收入。 本次更正是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调整后的结果,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更正事项不存在分歧。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条(一)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及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保障业绩预告的准确性。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79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5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非独立董事张音心先生,职工董事李炜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威、徐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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