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大弗龙韵品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弗龙韵”或“合资公司”)。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由各方以现金投入。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55万元,占合资公司股份的51%。 ● 相关风险提示:标的公司面临市场推广、政策变化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战略布局,促进业务发展,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韵股份)拟与北京大弗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弗”)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大弗龙韵,开展艺人经纪等相关业务。大弗龙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将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55万元,持有大弗龙韵51%的股权;北京大弗将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45万元,持有大弗龙韵49%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已获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大弗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 (二)出资情况: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龙韵股份,乙方:北京大弗 2、合作内容 (1)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唯一主体开展业务合作。 (2)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管理;艺人代言;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合作方式 (1)双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龙韵文创集团持股51%,北京大弗持股49%。 (2)项目公司暂定名为“上海大弗龙韵品牌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核准的名称为准。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龙韵文创集团认缴出资255万元,持股51%;大弗公关认缴出资245万元,持股49%。双方同意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从项目公司分配利润、享有股东权利。且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双方需按比例出资实缴合计50万至项目公司。 (4)任一方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若其他方不同意该方对外转让股权的,应按照其他第三方的购买价格受让该方股权,否则视为同意。 4、项目公司治理 (1)项目公司设股东会,决定项目公司增资减资、清算解散、年度经营计划、预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公司法》及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2)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龙韵股份委派,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3)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也不设监事。 (4)项目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由北京大弗委派,人员招聘,由项目公司的总经理负责。 (5)公司对外支付的U-KEY分两只,北京大弗负责制单、龙韵文创集团负责复核,任何支付款项,需双方确认后才可对外支付。 5、利润分配 (1)双方同意,项目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股东会于每年12月31日前审议确定,如项目公司任一年度期末累计的实际净利润数超过截至该年度期末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如有),项目公司可向股东分配利润。 (2)项目公司每年度利润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股东会的决议决定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 4)按照双方持股比例支付股东利润。 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签署、解释、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当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并且任何争议处于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以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剩余的权利,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剩余的义务。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挖掘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业务发展,在保障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拓宽公司投资领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的实施细节尚待逐步落实。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市场推广、政策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