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6-13 |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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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288号双汇总部大楼一楼报告厅。 (四)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6日16:00。 (五)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宏伟先生。 (七)会议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52人,代表股份2,529,908,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20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2人,代表股份2,438,237,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730人,代表股份91,671,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5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45人,代表股份92,592,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5%。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29,199,952股,反对587,982股,弃权120,9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00《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2,522,332,443股,反对7,453,391股,弃权123,0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5%。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0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529,410,302股,反对419,532股,弃权79,0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094,4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6%,反对419,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1%,弃权7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3%。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4.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2,529,376,802股,反对414,832股,弃权117,2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060,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4%,反对414,8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0%,弃权11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5.00《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528,903,936股,反对839,660股,弃权165,238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88,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47%,反对839,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8%,弃权165,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5%。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529,370,314股,反对415,932股,弃权122,588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054,4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4%,反对415,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2%,弃权122,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4%。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00《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529,172,202股,反对450,932股,弃权285,7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856,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4%,反对450,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弃权28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8.00《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29,213,202股,反对412,232股,弃权283,4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靳明明、郭旭。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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