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黄郁佳董事现场出席,毛嘉明董事、刘许友独立董事、吴最董事、钟静萱董事、阮吕艳独立董事、谢宜芳独立董事、贾小艳董事、张斌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7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9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0议案名称:筹资成本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1议案名称: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就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关于就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4议案名称:《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5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同意公司在香港注册非香港公司、在香港设立营业地址及委任在香港接受法律文件及通知送达的授权人士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00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2-7。 2、本次股东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1-14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1-13采用非累积投票、议案14采用累积投票,议案均已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正洪、赵可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