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9,146,1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8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国内航空航天领域高端碳纤维核心供应商,专注于高性能碳纤维及其结构材料与相关功能材料的自主创新与工程化应用,所产多款高性能碳纤维已稳定批量应用于我国航空航天领域多型结构部件,是实现装备可设计、轻量化与高性能的关键基础材料。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现有航空航天主力型号批产交付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向纵深发展,应用向纵横发展”的思路,深耕高壁垒、高价值应用场景,结合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变化,重点围绕高性能碳纤维产能提升与技术创新、延伸结构与功能材料业务以及新应用、新场景的开拓开展了相关工作,形成了“纤维+预浸料+功能材料”这一特色鲜明、优势凸显的发展格局。 1、高性能碳纤维及织物业务 报告期内,新的经营班子高度重视市场拓展力度,大力开拓航发、兵器、商业航天、电子等领域的新用户,技术团队锚定前沿,围绕应用场景,发挥“柔性化、可设计”的独特优势,提升更高等级的功能材料、结构材料工程化稳定制备能力,将产品质量一致性与产品性能放到同等重要位置,产品关键性能指标与批次稳定性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不断将技术研发优势转化为产能优势,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航空航天碳纤维领域的核心供应商地位。 2、结构与功能材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设立的常宏功能材料公司,依托核心技术与成熟配方,开发出多款结构材料与功能材料,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市场地位,又为拓展民用航空与商业航天等高端领域提供了基础。设立常宏功能材料公司是向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的关键举措,深度契合新一代航空航天装备及更为广泛的应用场景对结构功能材料一体化的设计需求,能充分发挥公司高性能碳纤维技术创新、产能保障等协同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主要产品及应用 1、高性能碳纤维(可定制) 聚丙烯腈(PAN)基碳纤维目前为碳纤维主流产品,占市场份额的90%以上,公司亦主要生产聚丙烯腈(PAN)基碳纤维。公司自主设计,先后建有百吨级、千吨级、一千五百吨级、两千吨级国产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系柔性生产线,可在同一条生产线中生产不同规格和级别的聚丙烯腈(PAN)基碳纤维,目前可实现规模化生产高强型ZT7系列(高于T700级)、ZT8系列(T800级)、ZT9系列(T1000/T1100级)和高模型ZM40J(M40J级)、ZM40X(M40X级)石墨纤维。 2、碳纤维织物(可定制) 碳纤维织物是碳纤维重要的应用形式,分为碳纤维机织物、碳纤维针织物、碳纤维毡和碳纤维异型织造物,公司所销售碳纤维织物为碳纤维机织物。公司向客户提供的碳纤维织物按照编织方式分为平纹布、单向布和缎纹布。公司目前主要生产ZT7、ZT8及ZT9系列碳纤维对应的碳纤维织物,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幅宽,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决定采购产品形态。通常情况下,如果客户采购公司碳纤维后需进一步加工为碳纤维织物,则客户倾向于从公司直接采购碳纤维织物;如果客户采购公司碳纤维后直接制作碳纤维预浸料,则从公司直接采购碳纤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碳纤维织物全部为自行加工。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介绍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丙烯腈。公司建立了合格供方评价及再评价管理制度,形成《合格供方名录》;采购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合格供方进行评审或再评审,《合格供方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度更新一次。丙烯腈及长期使用的原辅料采购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其他一般原辅料,采购部可采取询价比较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合格供方动态管理机制,与主要原辅料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快构建完备、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与质量可靠性。 2、生产模式 因公司产品主要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碳纤维产品性能参数在客户型号定型之时即已确定,性能参数不会发生改变。公司碳纤维产品均按照客户订单的要求设计和生产。公司掌握了同一生产线设备下生产不同碳纤维产品的技术,具备根据客户要求量身定制特定碳纤维产品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智能化柔性生产线,持续提升定制化产品的响应效率与交付能力,进一步巩固了在航空航天领域的供货保障能力。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航空航天企业集团,客户明确且集中度高。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方式,销售产品主要为高性能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产品经客户定型认证通过后进入最终用户认定的合格供方目录,由客户根据最终用户的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并签订合同。报告期内,公司在维持传统型号批量供货的同时,提高新型号产品的交付能力,呈现“新老并重+有序承接”的局面;在子公司结构材料与功能材料业务方面,公司探索“联合研发+认证供货”的销售模式,即前期紧跟客户设计环节,提供材料选型与工艺支持,待设计定型后成为批量合格供方,达成与客户的深度合作。 4、质量监控模式 公司建立源头管控、过程精控、终端严检、闭环追溯的碳纤维生产全流程质量监控模式,以原料纯度、纤度均匀、力学性能稳定、毛丝可控为核心管控指标,严格执行工艺参数在线监测、关键工序专检把关、半成品逐批检验、成品全项检测的规定。坚持标准化生产、数据化管控、精细化操作、常态化改进,杜绝过程波动,消除质量隐患,确保高端碳纤维外观品质、理化指标、力学性能全面达标,批次稳定性和过程能力持续提升,不断提升产品合格率和一致性,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