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5万份,占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86.3万份的1.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明利”)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5万份,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86.3万份调整为381.8万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94人调整为291人,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注销事项已完成,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前述3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共计4.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4月14日办理完成。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86.3万份调整为381.8万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94人调整为291人,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不变。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的勤勉尽职及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经营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职,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