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东吴证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陆韫龙先生和沈晓舟先生。截至目前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东吴证券需要对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现沈晓舟先生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吴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肖晨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沈晓舟先生负责公司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陆韫龙先生和肖晨荣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东吴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沈晓舟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 肖晨荣先生简历 肖晨荣先生,法律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保荐代表人、CPA。曾负责或参与苏试试验(300416.SZ)IPO 项目、建研院(603183.SH)IPO 项目、威星智能(002849.SZ)IPO 项目、龙利得(300883.SZ)IPO 项目、建科股份(301115.SZ)IPO 项目、麦迪科技(603990.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威星智能(002849.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胜利精密(002426.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海陆重工(002255.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等。肖晨荣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