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635,016股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连胜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5、6、7、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科峰、梁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