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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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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2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嘉兴盈渊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 投资方名称及出资金额:总规模8400万元人民币,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全资子公司盛屯新能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新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5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41.67%。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金额较小,项目尚处早期阶段,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新能近日与上海朴远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袁梓豪、浙江远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王浩东、杨东升、林文海签署了《嘉兴盈渊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盛屯新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设立嘉兴盈渊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41.67%。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上海朴远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
  (二)有限合伙人
  1、袁梓豪
  ■
  2、浙江远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王浩东
  ■
  4、杨东升
  ■
  5、林文海
  ■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可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或聘请第三方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在合伙协议签署时由普通合伙人上海朴远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
  2、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日常运营费用:管理人将收取实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用于日常费用承担,由有限合伙人在首次交割日前向管理人支付。
  管理费:从首次交割日起,五年经营期限内的年度管理费为实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若出现项目暂时无法实现退出而被动延长经营期限的情况,管理人将不再增收管理费;若在经营期限内出现过退出窗口,但因过半数出资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为了谋求本基金更大收益而主动选择延长基金存续期的情况下,管理人将有权在延长的经营期限中继续收取管理费。
  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每一个项目退出取得项目处置收入或取得投资运营收入后,对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应当首先在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同时,归属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进一步划分和实际分配:
  (1)返本及8%年化收益。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及相应8%年化收益的总和;
  (2)80/20分配。如有余额,则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投资管理: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四人,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远程会议、书面会议等多种表决方式进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决议需全体投资决策委员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被投资企业部分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退出;
  (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上海朴远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盛屯新能、袁梓豪、浙江远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王浩东、杨东升、林文海
  (二)总投资金额:8,400万元人民币
  (三)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四)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五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经营期限”)。如合伙企业所投项目在五年内尚未完成退出,普通合伙人可以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两次,每次一年,若后续还要再行延续的则需要经合伙人会议特别决议通过。合伙企业从全部投资项目退出后,普通合伙人可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亏损承担: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六)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合伙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求造成影响。本次投资的目的在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储备优质标的,降低投资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源自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金额较小,项目尚处早期阶段,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决策风险、资金财务风险以及投后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行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范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2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熊波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6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6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其中议案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宗伟、郑芙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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