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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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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1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17,55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江资本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且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6 年4月8日,长江资本已减持公司股份1,793,4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4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表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明细表
  ■
  注1:以上减持的股份均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注2:以上数据截至2026年4月8日。
  注3: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6年4月8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长江资本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2、长江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长江资本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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