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169号江旅产业大厦A座19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新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彭慧斌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江旅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98,803,000股不计入议案6的有效表决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元律师和左雨晴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