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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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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表中“本年度使用金额”未包含公司在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通过自有资金垫付的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即2,926.43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佳都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部分事项授权董事长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完善公司授权审批制度,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对下述事项授权董事长审批(其中投资事项及资产处置事项〈保理业务除外〉需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结果向董事会通报。
  一、授权董事长审批,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的对外投资,包括:
  1、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追加资本金的投资;
  2、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下合称“子公司”)的项目投资;
  3、对外股权投资和对外项目投资(投资主体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关联交易除外)。
  二、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放弃已投资对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授权董事长审批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资产处置,包括:
  1、对外转让公司参股公司或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
  2、减少参股公司或子公司的投资额度,或注销参股公司或子公司;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
  四、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与除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关联法人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或超出已审议通过的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范围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积计算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以上金额均按照交易类别或交易对象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本次授权未尽事宜或本次授权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则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前。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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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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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担保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都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金额: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93.6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90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佳都智通、华之源、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方纬科技、佳都电子、长沙佳都、佳都微联的资产负债率超7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2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2026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10.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并对其中88.00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9.18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47亿元。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按对其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以质押产品为自己担保,具体融资和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新增控股子公司,对新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同时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智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1亿元、2亿元的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上述信用额度在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45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并且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公司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条款规定。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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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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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被担保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如上述担保额度或范围发生调整的,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金融机构、厂商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稳健运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全资/控股子公司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于2026年4月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财务总监莫绣春女士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以及代表各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批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3.65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88.00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8.74%;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80.21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金额74.56亿元、厂商信用担保5.65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9.90亿元(包括银行授信担保余额47.62亿元及厂商担保余额2.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3.27%。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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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和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标准
  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薪酬标准根据其具体职务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且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外部董事:公司按月度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20万元。
  独立董事:公司按月度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20万元。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领取相应的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026年度高管薪酬区间参考历史与行业水平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公司业绩完成率、个人履职评价等确定。
  (三)其他
  上述薪酬方案所载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上述薪酬及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及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人员如因相关规定不领取津贴或其自行放弃津贴的,以相关规定或其本人意愿为准。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娇、刘伟、刘佳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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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都慧壹号”),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佳都慧壹号注销的各项工作。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广州佳都慧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4、出资额:75,000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佳都创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孔观宇)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7、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37号1514房
  8、基金规模及各方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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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佳都慧壹号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创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出资75,000万元设立,其投资方向为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扣除必要的合伙企业费用后全额投资于广州佳都慧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工智能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75,000万元,持有人工智能产业基金75%合伙份额。2017年12月,佳都慧壹号在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佳都科技关于投资设立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2017年11月11日披露的《佳都科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2017年12月27日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广州佳都慧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
  基于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作出的相关承诺,经公司与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协商,佳都慧壹号将持有的人工智能产业基金75%的出资份额(认缴金额75,000万元,实缴0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宗久强,因该部分认缴出资额尚未实缴,转让价格为0元。2019年11月,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佳都慧壹号不再持有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佳都科技关于转让广州佳都慧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佳都科技关于转让广州佳都慧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
  二、注销子公司原因
  本次注销佳都慧壹号系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考虑,旨在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佳都慧壹号自设立以来,唯一投资标的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已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完成退出,目前无实际业务开展。为降低管理成本、精简公司架构,提高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与经营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决定对其予以注销。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佳都慧壹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鉴于佳都慧壹号目前无实际业务开展,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250万元与私募基金广州天使投资母基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使投资母基金”)、公司关联方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城管理公司”)、广州广开星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开星璨”)、长沙铂鸿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铂鸿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广州花城星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花城星启基金”“合伙企业”“本基金”,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鉴于花城星启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花城管理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花城管理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本次交易金额)以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花城星启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程序,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监管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等,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花城星启基金后续备案、出资及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防范和控制潜在风险。
  一、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情况概述
  (一)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概况
  为落实公司整体战略,拓展产业投资布局,系统挖掘并培育产业链前沿的新兴业务机会,为后续产业整合与技术合作提供储备,支持“AI+大交通”及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领域的生态构建与战略发展,公司拟与私募基金天使投资母基金、关联方花城管理公司、广开星璨、铂鸿科技合作,共同投资设立花城星启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1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250万元,认缴比例为15%。公司关联方花城管理公司担任花城星启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次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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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陈娇、刘伟、张利连已回避表决。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陈娇女士同时担任花城星启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花城管理公司的董事、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花城管理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花城管理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本次交易金额)以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含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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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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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城管理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花城星启基金共有四位有限合伙人,除公司外另外三位有限合伙人分别为天使投资母基金、广开星璨、铂鸿科技。
  1、广州天使投资母基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2、广州广开星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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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长沙铂鸿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上述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设立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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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投资领域:本基金主要投向人工智能、半导体与智能装备、软件与互联网等领域。
  2、投资项目和计划:本基金投资于以上约定的产业领域比例不得低于本基金总实缴出资总额的60%。本基金重点投向广州市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3、盈利模式:在持有期内获取被投项目的现金分红与利息,并通过股权转让、上市退出等方式实现资本增值。
  4、投资退出:合伙企业可通过多种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包括被投企业上市、股份转让、股权回购、整体出售、清算或其他经投资委员会批准的方式。基金管理人需就具体退出条款与相关方协商,并将协议提交投资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负责执行。相关退出文件不得与已批准的条款相冲突。
  (三)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陈娇女士同时担任花城星启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花城管理公司董事长,未参与认购花城星启基金。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合伙企业:广州花城星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广州天使投资母基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开星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铂鸿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投资金额与支付方式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150,000,000元。
  出资安排:全体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分期缴付。首期缴付金额不低于认缴总额的50%,且不低于7,500万元。剩余出资在首期实缴款投资进度完成70%后缴付。
  特殊支付约定:天使投资母基金采用“末位出资”方式,即需在其他合伙人当期实缴到位后,按其他合伙人资金到位比例最低者同比例缴付出资。若其账面余额不足,可不履行出资义务,不视为违约。
  (三)预期收益分配与费用
  1、合伙企业收益在扣除合伙费用后,按以下顺序向合伙人分配:
  (1)返还实缴出资:向全体合伙人返还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2)优先回报: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其累计分配额实现年化6%(单利)的优先收益。
  (3)超额收益分配:剩余收益(即超额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由全体合伙人(含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管理费:投资期内,按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计提;退出期内,按基金未退出项目出资额的1%/年计提。存续期可延长,延长期内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
  (四)投资方的未来重大义务
  出资义务:各合伙人需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10个工作日)缴付出资。
  关联交易审议义务:在合伙人会议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基金管理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约定进行投资管理、信息披露、投后管理,并确保投资符合协议约定的范围和限制。
  (五)履行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8年,自基金成立日(首轮实缴款划入托管账户之日)起算,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可延长2次,每次1年。
  合伙企业存续期限:10年,可随基金存续期延长而相应顺延。
  (六)投资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其他股权投资基金;
  2、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3、投资公开交易类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中高风险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4、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5、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6、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7、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8、存在《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禁止类有关情况;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行业规范性文件等禁止从事的业务。
  未按上述约定开展投资业务,天使投资母基金有权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其他方式退出。
  (七)违约责任
  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应按日千分之一支付罚息,并可能面临被终止出资权利、除名或强制转让财产份额的后果。
  基金管理人特殊违约责任:若基金管理人违反协议投资限制,需按因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向各有限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进行赔偿。若给天使投资母基金造成损失,需另行赔偿其损失及已收取的管理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与有效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同基金存续期限。
  (十)其他重要约定条款
  1、天使投资母基金特定权利:
  (1)合规审查:投资决策需经天使投资母基金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报告,该报告是托管银行拨付投资款的前置条件。
  (2)优先跟投权:天使投资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对基金所投项目享有优先跟投权。
  (3)特殊退出机制:在任一特定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设立12个月内未投资、其他出资人未在12个月内完成首期出资、投资偏离约定领域、半数以上关键人士变动等),天使投资母基金可无条件退出合伙企业,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出资人有义务配合。
  (4)观察员权利:有权派驻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投资决策机制: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六名委员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广开星璨各有权推荐2名委员,佳都科技、长沙铂鸿各有权推荐1名投决会委员。委员会形成有效决议须经六分之五以上(含本数)的委员表决通过。天使投资母基金有权派驻观察员列席投委会,对拟投资决策项目的合规性发表意见。
  3、关联交易管控:严格限制本基金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进行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4、关键人士约定:本基金的核心管理成员为冯喆、陈娇。若半数以上(含)核心成员不再服务于本合伙企业或不能继续在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处任职,将构成“关键人士事件”。一旦发生关键人士事件,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将立即中止,进入投资中止期。若事件在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消除,投资期将终止,合伙企业可能进入清算程序。
  5、地域投资要求:本基金投资于广州市内种子期、天使期项目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天使投资母基金对本基金的出资额。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设立花城星启基金,旨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领域的项目资源与投资管理优势,围绕“AI+大交通”及智能制造、新能源等相关领域开展早期项目投资,为公司发掘产业链前沿技术与优质企业提供支持。该投资有助于公司系统性地布局与主营业务协同的创新项目,为公司后续可能的产业整合与技术合作提供资源储备,符合公司以主业为核心的产业链拓展与生态构建的战略发展需求。本次合作的基金管理人拥有在相关领域的投资经验与产业资源。
  本次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额度较小。本次投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6年4月8日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6年4月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娇、刘伟、张利连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基金目前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时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程序。
  七、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尚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就本次投资,公司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监管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
  至2026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佳都科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佳都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佳都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佳都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刘娥平、韩宝明、王涛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特别决议议案: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29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梅雪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60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 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为ESG监管的主责委员会,对本集团ESG目标、决策进行研究;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相关风险及机遇进行识别和评估;审阅本集团对外披露的ESG报告。ESG工作组负责支持治理层对ESG 事宜的监管,并指导、督促ESG工作的推进。□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本公司识别不具备重要性的议题包括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尽职调查。具体包括:
  1.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或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50%,但仍然对相关实践于尽职调查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章节进行披露。
  2.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本集团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未对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造成重大影响。
  3.科技伦理:本集团主营业务不涉及该议题。
  尽职调查:虽然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但仍然对相关实践于尽职调查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章节进行披露。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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