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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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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01)、华夏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35)、华夏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63)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10日起,本公司新增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普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
  大普微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以及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大普微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08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国泰海通证券、浦发银行、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大普微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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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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