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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7,233.03万元的比例为29.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2,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48,670股(调整后)。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处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了《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了《龙迅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23,443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8、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7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 10、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中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中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8,246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其中包括首次授予部分22,896股,预留授予部分25,350股。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部分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毛利率为54.17%,2025年营业收入为56,820.37万元,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75.83%,达到公司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归属比例为50.56%;同时,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4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因此,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424股进行作废,其中包括首次授予部分334,589股,预留授予部分65,835股。 综上,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48,670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及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48,67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龙迅股份已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FENG CHEN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客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陈来先生、解光军先生、黄绮汶女士向董事会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来)》《龙迅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光军-已离任)》《龙迅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绮汶)》。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陈来先生、文冬梅女士、黄绮汶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报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并认为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本议案的关联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所有与会董事与本议案的关联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中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中10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时,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4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C”,以及因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48,670股。 苏进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753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122名激励对象归属336,406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90名激励对象归属64,34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89名激励对象归属400,753股限制性股票。 苏进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应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进行确认,并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 注:本议案中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内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简称“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津贴标准为: (1)常居于中国境内的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00万元/年/人(税前); (2)通常居于中国香港的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7.04万元/年/人(税前); (3)外部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00万元/年/人(税前)。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均简称“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相关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内部薪酬考核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应当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3、其他事项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原则上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4)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5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6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智能视频芯片、互连芯片核心主业,深化智能视觉终端、智能车载、AR/VR、AI&HPC四大场景布局,经营规模与盈利水平同步提升。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6,82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91.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445.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64%;期末总资产165,800.99万元,较期初增长10.36%。 公司资产负债率维持低位,现金流健康稳定,盈利质量持续优化,整体经营呈现营收稳增、利润提质、风险可控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技术创新驱动,筑牢核心技术壁垒 公司围绕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产品迭代与前沿技术布局。2025年研发投入11,324.81万元,同比增长13.28%,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达19.93%,公司深度围绕高速混合信号芯片核心定位,聚焦智能终端、智能车载、AR/VR、AI&HPC等核心应用场景的技术研发,持续巩固在高带宽SerDes、高速接口协议处理等领域的技术优势,不断夯实公司技术护城河,强化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了一系列面向AI与高性能计算领域的前沿芯片产品,包括实现智能感知、超高速数据传输的20Gbps视频桥接及显示芯片,解决算力与存力协同需求的PCIE转SATA芯片等;同时,顺利完成多款高清视频桥接芯片、高速信号互连芯片的迭代升级,推出了刷新率高达240Hz、支持Local Dimming、PIP、图像旋转等多功能视频处理芯片,适用于汽车智能座舱的多音频链路收发器芯片,用于AR/VR低时延传输芯片等。产品性能、功耗控制、兼容性等关键指标全面提升,可充分满足高端市场多元化、高品质需求。 公司持续研发新技术新协议,在高带宽SerDes、高速接口协议处理与数据加密、高清音视频处理与显示驱动等核心技术领域持续深耕,重点围绕DP2.1、USB4.0、PCIe5.0/CXL2.0、端侧空间计算等前沿高速接口与AI&HPC等领域推进产品研发,为公司的长期增长与下一代产品布局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储备。 2025年,公司知识产权成果丰硕,全年新获发明专利12项、软件著作权30项、集成电路布图7项。截至2025年底,公司共授权各类知识产权546项,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能力持续提升,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全球视频桥接芯片领域中国第一、全球前五的行业地位。 (二)深化市场开拓布局,提升市场覆盖与客户粘性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耕境内外市场,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精准布局高增长赛道,推动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公司四大应用场景协同发展、各具成效:智能视觉终端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应用形态持续丰富、在智能终端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宽;智能车载领域客户群体持续扩容,合作深度与广度不断提升;AR/VR领域积极拓展标杆客户,有望实现业务放量增长;AI&HPC相关产品研发工作快速推进技术落地与市场布局。四大核心场景联动发力,成为公司营收持续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公司坚持境内外市场双轮驱动策略,国内市场持续巩固消费电子、工业显示、车载电子领域头部客户合作,稳步推进战略合作深化与定点项目落地,夯实本土市场优势;海外市场同步有序拓展,持续提升全球交付能力与品牌国际影响力,推动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多元。与此同时,不断优化供应链合作体系,强化晶圆代工、封测环节协同保障,扎实做好产能调配与成本精细化管控,有效应对全球供应链波动风险,保障核心产品稳定交付,交付周期与产品良率持续提升,牢筑经营发展的供应链根基。 (三)推进资本市场升级,启动“A+H”双平台布局 2025年9月,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正式启动本次H股上市相关筹备事项,并于2025年12月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了H股上市的申请,港股上市工作稳步推进中。此举旨在借助香港国际资本市场的优势,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增强境外投融资及运营能力,持续吸引并聚集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未来,公司将以H股上市为契机,聚焦核心业务的深耕与创新,加速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为股东、客户及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稳步迈向国际化发展的新阶段。 (四)打造科创研发载体,加快推进科创研发基地建设 2025年4月,公司审议通过投资建设龙迅股份科创(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43亿元,落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11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与配套设施按计划稳步推进。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37万平方米,将高标准建设研发楼、专业实验测试中心及配套设施,全面升级研发硬件条件,配置国际一流的芯片设计、仿真验证、可靠性测试与信号分析设备,搭建先进、完备、规模化的研发与测试平台。 此举旨在显著提升公司研发硬件水平与实验支撑能力,完善从前端设计到后端验证的全流程研发体系,强化高清视频桥接、高性能计算、汽车电子等核心领域的技术突破与产品迭代,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以科创研发基地为支撑,强化技术储备与产品布局,推动研发成果高效转化为市场价值,为股东、客户与社会创造长期回报,助力公司迈向国际一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发展目标。 (五)落地长效激励机制,扎实推进股权激励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与激励核心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有效凝聚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在切实保障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稳步推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落地与执行,顺利完成预留授予、价格调整、解除限售等关键环节工作。2025年度共通过股权激励归属或解除限售而新增上市流通626,620股。 本激励计划分别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围绕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关键指标,设置具有挑战性的考核目标,将管理层与员工利益同公司发展目标深度绑定,进一步激发团队活力、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升级ClearEdge平台架构、扩充自主研发IP储备,重点布局智能车载SerDes技术、AR/VR空间计算技术、AI&HPC高速传输协议等前沿领域,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与全球领先晶圆代工厂的战略合作,加快先进工艺节点导入与半导体工艺升级,构筑坚实技术壁垒,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优化全球客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响应效率,构建境内外协同的双轨供应保障体系,强化全流程合规管理,打造具备弹性与可扩展性的全球化运营平台。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大力引进高端研发与管理人才,完善多元化人才激励机制,为长期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审慎探索战略投资与并购机会,持续丰富技术与产品布局,不断提升长期可持续竞争力,助力产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股东回报,分享公司价值成长红利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努力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馈投资者,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上市以来,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等举措,以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增长。 2025年4月25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989,181.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9.16%;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合计转增30,423,93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2,280,590股增加至132,704,525股。 2026年,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利润分配方面,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758,616.3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0.13%;同时,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合计拟转增52,984,08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3,327,682股增加至186,311,76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2025年,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2份。公司坚持从投资者需求出发,持续优化定期报告编制披露方式,从框架、内容、形式等多方面进行拓展,以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2025年,公司举办了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结合文字互动、图文展示等形式,全方位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情况。年度内,组织参与投资者线上线下路演交流活动24场,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1份;公司通过e互动平台积极与投资者交流,回复率100%。通过多层次沟通渠道,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让投资者更加充分、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内核价值与发展战略,积极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树立科学的市值观,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重视公司资本市场表现,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不断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组织、参与投资者线上线下路演交流活动不少于25次,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及治理水平。 (一)强化管控,规范有序运作。依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进度,规范推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行和重大事项决策,全年累计召开董事会7次、监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累计审议议案116项,各项决议均有效执行。 (二)推进监事会改革,健全制度体系。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完成公司监事会改革,并同步完成了《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2025年,公司根据监管机构、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要求及相应培训内容,积极协调安排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加相应培训,强化规范治理理念的宣贯,全面提升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2025年,组织公司董监高30余人次参加了上交所合规履职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以及安徽上市公司协会董监高培训、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项培训等多项培训;组织相关部门10余人次参加了定期报告编制、并购重组、舆情管理、市值管理等多项培训;及时通过邮件向全体董监高传递监管动态,确保监管精神理解准确、执行有效,着力提高“关键少数”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依照《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则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通过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方面,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积极学习研究新规,坚持定期自查,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监管机构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交流活动,踊跃报名各协会组织举办的资本市场交流活动,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强化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并确保“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提升董监高的履职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强与董事、高管的互动沟通,及时反馈传递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案例,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2025年度,通过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持续评估具体举措,在2025年度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司将专注主营业务,推进新产品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公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915,593.7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2,692,314.7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051,604,944.46元。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9日,公司总股本133,327,68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67,474股后的股份数为132,460,20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758,616.3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0.1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9日,公司总股本133,327,68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67,474股后的股份数为132,460,20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52,984,08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6,311,76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 至2026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龙迅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议案6的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27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27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公司投资与战略发展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采用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27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6、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8114688-8100 电子邮箱:dqhe@lontium.com 联系人:何冬琴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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