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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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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8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9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应收账款中应收国网公司电费和应收政府机构的垃圾处置款和垃圾清扫费以及其他应收款中的押金保证金及应收政府款项(以下简称“应收款项低风险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款项低风险组合的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特点和经营情况,对应收款项低风险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对于应收账款中应收国网公司电费和应收政府机构的垃圾处置款和垃圾清扫费以及其他应收款中的押金保证金及应收政府款项划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应收账款中应收国网公司电费和应收政府机构的垃圾处置款和垃圾清扫费分类变更为低风险组合,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5%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中的押金保证金及应收政府款项分类变更为低风险组合,按照其他应收款余额的1.5%计提坏账准备。除以上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其他会计估计均保持不变。
  (五)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3,286.40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286.40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对以往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各项业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经营实质,有利于提供更为准确、公允的财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川能动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川能动力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0号
  债券代码: 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此次担保预计中被担保对象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充分发挥公司信用优势与平台优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4,234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1,3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884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孙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1.本次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包含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量担保余额(即过往年度已审议通过、在有效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该额度可用于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及2026年新增担保额度。
  2.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依据。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中,净资产口径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表格中的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德鑫矿业”,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锂业”,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简称“鼎盛锂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志平
  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267623022599
  成立时间:2004年4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集沐乡李家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62.75%的股权,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持有德鑫矿业75%股权,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金川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5%。与公司关系:德鑫矿业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失信情况:德鑫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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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建文
  注册资本: 29,183.6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0MA62J68A2C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0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康定大道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鼎盛锂业51%股权,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鼎盛锂业27.9807%股权,成都川商兴能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鼎盛锂业21%股权,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鼎盛锂业0.0193%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鼎盛锂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失信情况:鼎盛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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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担保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办理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设定,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目前资产优良、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针对公司独家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已要求被担保对象或其上级公司向上市公司落实相关反担保措施。上述担保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7,895.44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92,234万元;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5,661.44万元。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4,2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均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1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等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均为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收益可能存在在收益区间内浮动的风险。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状况,在保障资金流动性与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2026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况
  (一)购买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且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购买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理财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购买方式
  购买对象主要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主要包括期限固定、保本保收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保障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四)购买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闲置资金状况及经营计划,确定具体理财产品期限,单个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及生产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与投资期限,产品收益可能在收益区间内大幅浮动。
  2. 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单位在产品风险揭示书中已明确,理财产品通常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决策、实施、检查与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理财资金额度后,授权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理财额度内办理开立资金账户、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项。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分析理财投向及进展;若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检查所有理财投资项目,并依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理财可能产生的收益与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 独立董事、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的影响
  1.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秉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在确保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开展保障本金支付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亦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适度进行短期理财(主要为购买银行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相对可控,有助于获取更多财务收益、提升公司业绩,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委托理财相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2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年初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判断,包括已签署合同和预计年内可能发生的金额,实际发生额取决于公司项目建设进展、经营发展、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等,且过程中存在对供应商的公开招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与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及其它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41,510.89万元。
  (二)履行的审核程序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议案经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年发生额的明细详见下表。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2,530.10万元,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545,300.19万元,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审批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545,300.19万元,上表预计金额合计数372,933.57万元不包括获批未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鹏举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大厦A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等。
  关联关系说明: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辉
  成立日期:2006年3月3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段258号西部国际金融中心1栋17楼01-09单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金属结构制造;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关联关系说明: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3.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龙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川化集团公司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装卸搬运。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易宗友
  成立日期:2018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人和路789号1栋2楼2号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商品批发与零售;通信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管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建筑幕墙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钢结构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四川能投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彬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人和路789号1栋1楼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四川川能智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3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懿
  成立日期:2016年3月9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号1号楼4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环保咨询服务;森林固碳服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四川川投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伟平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泰路112号21楼
  经营范围:售电(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销售、租赁电力设备;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8.四川能投电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喻芳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一曼路77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9.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洪瑞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主楼2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地整治服务;水资源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等。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10.四川能投润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汤凌
  成立日期:2008年26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西路47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中介、物业咨询、小区综合配套服务(不含建筑工程);家政服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理服务、停车服务;清洁服务;体育场馆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其它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11.四川能投汇成培训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687.04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勇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西路4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12.四川能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萌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云北路2号自编号15(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陆地管道运输;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等。
  关联关系说明: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的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主要包括在建风电场向关联方采购风机塔筒风机设备、备品备件和建设施工服务,已投运风电光伏场向关联方采购运维服务、零星备件等,向关联方售电公司市场化销售电力;矿山建设向关联方采购建设施工服务、维保服务等;在建锂盐项目建设向关联方工程、安装、施工服务等;已投运的锂盐项目及垃圾发电项目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检修服务等;向关联方采购办公租赁、物业、培训服务等。根据相关规定,风机塔筒等大额设备、工程及施工类服务均依法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后确定中标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规律,遵循公平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况。
  (二)主要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12月,四川能投美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姑风电”)与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物产”)签订四季吉二期和沙马乃托二期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合计金额63,357.06万元。2025年8月,双方签订马乃托二期风电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1,404.69万元。
  2025年6月至8月,美姑风电与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建工”)签订凉山美姑四季吉二期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项目施工合同和四季吉二期风电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合同合计金额24,108.67万元。
  2024年11月,四川省能投通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江新能源”)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和能投建工联合体签订的巴中通江兴隆风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0,267.9376万元。
  2024年12月,通江新能源与能投物资签订巴中通江兴隆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A标段和B标段项目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67,215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且必要的。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开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其定价方法是以市场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3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参与设立的新能源基金尚需办理工商登记和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实施情况与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性,本次投资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短期难以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还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及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甚至投资失败的风险。
  4.本次投资为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四川新能源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产业+资本”赋能优势,强化公司新能源战略布局,公司拟与北京紫荆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荆华融资本”)、四川能投攀枝花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氢能”)、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四川涪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江资本”)和四川能投氢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公司”)发起设立四川新能源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能源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
  新能源基金认缴规模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9亿元,认缴比例38%;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担任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亿元,认缴比例30%;涪江资本担任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45亿元,认缴比例29%;氢能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比例2%;紫荆华融资本担任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认缴出资400万元,认缴比例0.8%;攀枝花氢能担任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认缴比例0.2%。
  (二)关联交易情况
  氢能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发集团”)全资子公司,攀枝花氢能系氢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氢能公司和攀枝花氢能均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设立新能源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四川新能源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忠武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北京紫荆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284912XA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进
  注册资本:1,111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A230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0666。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紫荆华融资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四川能投攀枝花氢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3MABW9DBQ3W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颖
  注册资本:1亿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苏铁西路592号
  经营范围: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攀枝花氢能主要业务包括制氢、加氢、氢能交通示范应用及碳资产开发管理等。截至2025年年末,攀枝花氢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149.64万元,净资产5,153.45万元,营业收入1,999.77万元,净利润72.9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攀枝花氢能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发集团全资子公司氢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攀枝花氢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E55E0R34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3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23,232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栋1单元7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基本情况: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是由省国资委与清华大学共同发起组建的,于2024年12月3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完成登记注册,于2024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号 SASS71。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航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港投致远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德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遂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阳苌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绵阳久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绵阳金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四川涪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E54F202C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良浩
  注册资本:5亿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涪江资本控股股东系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9%,其他两家股东为四川涪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4.1%,四川园创未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涪江资本不是公司关联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涪江资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四川能投氢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G0GAU74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裕志
  注册资本:2亿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东段733号附OL-02-20211102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洗车服务;电池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认证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分支机构经营】;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氢能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制氢、加氢、氢能交通示范应用及碳资产开发管理等。截至2025年年末,氢能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7,486.59万元,净资产12,781.57万元,营业收入5,277.96万元,净利润-1,213.85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氢能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发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氢能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本次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四川新能创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5亿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5.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
  6.存续期间:基金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至满9年之日止。其中,前5年为投资期,剩余4年为退出期。经营期限届满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视投资回收情况提请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继续延长。
  7.基金运作模式及管理机构:新能源基金为双GP结构,其中GP1为北京紫荆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0666),为执行事务合伙人。GP2为四川能投攀枝花氢能有限公司,为非执行事务合伙人。
  8.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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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投资方向: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双碳背景下战略新兴产业,符合四川能发集团和川能动力新能源产业战略发展方向的科技转化企业,覆盖新能源、先进材料、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未来交通等七大领域。
  10.项目退出:基金的项目退出由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中后期、成熟项目可通过IPO退出的,解禁后根据市值情况从二级市场退出,若IPO时间不及预期,通过与实控人协商回购,或转让股权方式尽快退出。中早期项目如发展过程中估值迅速上升的,结合考虑基金退出时间,可择机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部分额度或完全退出,如不适用此类情况正常IPO退出。
  (二)拟签订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署《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满九(9)年之日止。经营期限届满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视投资回收情况提请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继续延长,该事项需经合伙人会议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份额的合伙人同意。
  2.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所有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向合伙企业出资。所有合伙人自合伙企业成立起分3次出资:
  (1)合伙企业成立后,各合伙人应在30日内向合伙企业缴付首期实缴出资合计1000万元;
  (2)私募基金备案完成后,管理人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第二期缴款通知,通知各合伙人完成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50%)的实缴出资(含首次实缴出资额),该等出资应于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
  (3)管理人完成第二期实缴出资规模70%的资金的投资决策后,管理人应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第三期缴款通知,完成剩余50%认缴出资总额的出资缴付,该等出资应于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
  3.管理费
  作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的投资运作、运营管理等服务的对价,基金期限内,本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总额为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规定应分摊的管理费的总额。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投资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费率为每年百分之二(2%/年);管理和退出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全体合伙人尚未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费率为每年百分之一(1%/年)。
  4.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应按照下列顺序和方式在合伙人之间分配:
  (1)资本回报:按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所形成的相对比例分配合伙企业所获全部收益,直至依据累计方式计算,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所有分配收益的总额已等同于全体合伙人合计的实缴出资额;
  (2)全体合伙人6%的优先回报:如收益按照方式(1)分配后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根据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所形成的相对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分配优先回报,直至依据累计方式计算,在截至(1)完成的时点,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所有分配收益的总额根据该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计算收益率达到6%(单利)的年化收益率。具体计算方式为:该合伙人出资本金分期分批出资,本金分批分期退回,按照出资本金实际持有天数,计算年化6%优先回报收益;
  (3)80/20分割:如收益按照方式(1)(2)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剩余的投资收益应当按照(A)80%在全体合伙人间按照其各自的实缴出资相对比例分配;(B)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北京紫荆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应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5)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协议实施投资项目决策时应经全体委员4/5及以上同意后方可作出决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等重大投资事项之建议作出决策。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投资及项目退出等重大投资事项之建议做出决策。其中重大投资事项包括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破产等。未免疑义,项目的股改、不损害基金实质利益的股权架构调整、上市后股票减持等无需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每一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一元,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基金合伙协议关于收益分配、亏损承担等约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目的、影响和风险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基金重点布局新能源产业相关的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材料及核心技术领域,项目储备涵盖风光、氢能、核能、锂电等相关产业,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通过组建基金方式,公司可前瞻性把握关键技术产业化机遇,补强新能源其他领域及新材料领域空缺,一定程度上隔离投资风险,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前沿探索的有力工具。公司作为优先成果转化方,在未来条件成熟的时候,基金孵化标的有机会成为公司的并购标的和新的赛道。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新能源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亦不纳入关联方合并报表,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性,投资标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行业周期、行业竞争和投资标的自身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回收期和项目回报不确定性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情况,重点追踪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执行事务合伙人强化风险防控,切实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能发集团及其关联发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6,156.75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新能源基金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强化新能源行业战略布局,提升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新能源基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4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简称“董责险”)。公司于 2026 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时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 1亿元/年(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经审批后,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程序选择保险公司;确定具体被保险人及其他相关个人主体;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1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董责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10 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5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3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层16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2026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2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中,提案1、2的表决通过是提案9、10生效的前提条件。
  (2)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提案进行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因此提案9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1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单独计票提示
  (1)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4-10,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此外,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与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00一5:00。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67171335
  邮编:610000
  电子邮箱:xy@cndl155.com
  (四)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5,投票简称:“川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各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现场会议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现场会议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注明对参与表决提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注明投票数。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2.本表可自行复制,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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