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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15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燎原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16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顺林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17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达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张达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18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何燎原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何燎原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19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宋顺林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宋顺林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0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平卫先生、欧学钢先生、吴志华先生、张津伟先生、张银芳女士、钱秀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达先生、何燎原先生、宋顺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平卫先生、欧学钢先生、吴志华先生、张津伟先生、张银芳女士、钱秀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张达先生、何燎原先生、宋顺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何燎原先生、宋顺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会表决当选,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附件: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平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平卫先生是本公司的7个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895.1320万股股份。王平卫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平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欧学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北京金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盛合资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中矿资源(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明联达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北京新材耀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欧学钢先生是本公司的7个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42.3360万股股份。欧学钢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欧学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吴志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吴志华先生是本公司的7个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35.2800万股股份。吴志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志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张津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总监、党总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67.7505万股股份。张津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津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张银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本公司监事。现任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张银芳女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75%的股份,持有本公司3.972万股股份。张银芳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银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钱秀娟,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钱秀娟女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75%的股份,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钱秀娟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秀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张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达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张达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何燎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香港冰源资本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北京光跃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合伙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燎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何燎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何燎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 宋顺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顺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宋顺林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宋顺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1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和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津贴部分、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构成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和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其中,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非独立董事津贴为4万元/年,均按月度发放。董事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津贴部分、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非独立董事津贴部分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当月开始执行,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的内容与等级确定;绩效薪酬最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实施的中长期激励方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具体数额将在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2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5、6项治理制度立即生效,第3、4项治理制度待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第4项制度修订后,更名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其他制度名称不变。修订及制定的各项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3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将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王平卫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独立董事易冬女士,财务总监姜延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提前就本次说明会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以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4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雄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雄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雄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雄狮。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雄狮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的方式合并宁波雄狮,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宁波雄狮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合并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宁波雄狮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享有。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并而改变。 4.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依法承继宁波雄狮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5. 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6.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吸收合并宁波雄狮,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架构,更好的整合公司资源,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宁波雄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5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9日,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331.29万元。其中预计:在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S&S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以下简称“盛合国际”)发生运输服务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在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湘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达物流”)发生运输服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在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Mumbwa Solar Power Station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蒙布瓦光伏公司”)发生电力供应服务额度不超过300万美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7,348.63万元。 关联董事王平卫先生、欧学钢先生、魏云峰先生、吴志华先生、汪芳淼先生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本公告中,2025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取1: 7.1429,2026年1-3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取1:6.949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盛合国际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S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盛合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74653746 董事:姜维明、刘新国、欧学钢、颜佳、张小山 注册资本:10,000美元 注册地址:RM1201,12/F Tai Sang Bank BLDG 130-132 Des Voeux R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业务:国际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 2.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合国际股权结构如下: ■ 3.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盛合国际2025年末总资产为2,981.10万美元,净资产为894.53万美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834.68万美元,净利润为297.31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关联关系说明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盛合国际45%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新国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欧学钢先生在盛合国际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盛合国际为公司关联法人。 5. 履约能力分析 盛合国际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合国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湘达物流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湘达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C9AL9651 法定代表人:李忠宽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1幢202室 主要业务:国内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 2.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达物流股权结构如下: ■ 3.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湘达物流2025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1,105.8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8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460.6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6.5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关联关系说明 北京明联达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欧学钢先生在北京明联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经理;北京金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湘达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 5. 履约能力分析 湘达物流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达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蒙布瓦光伏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umbwa Solar Power Station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注册号:120241011720 董事:王勇 注册资本:克瓦查20,000元(注:克瓦查为赞比亚货币单位) 注册地址:NO.2 FIRETHORN ROAD, AVONDALE, LUSAKA, LUSAKA PROVINCE, ZAMBIA 主要业务:发电、输电和配电 2.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蒙布瓦光伏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3.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蒙布瓦光伏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为克瓦查9,539.53万元,净资产为克瓦查2,023.4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克瓦查105.58万元,净利润为克瓦查2,037.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关联关系说明 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蒙布瓦光伏公司88%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蒙布瓦光伏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5. 履约能力分析 蒙布瓦光伏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蒙布瓦光伏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盛合国际、湘达物流、蒙布瓦光伏公司分别在国内外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矿产品运输服务和电力供应服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交易。 公司将关联方与其他相同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根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减少交易带来的沟通成本,而锂精矿运输服务优先保障了公司矿产品的运输,电力供应服务补充了Kitumba铜矿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具有必要性。 (二)交易的公允性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亦不存在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在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业务开展进度的判断,以可能与关联方发生业务金额的上限进行预计,预计金额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025年度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是因为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以可能与关联方发生业务金额的上限进行预计,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尽量减少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且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盛合国际、湘达物流、蒙布瓦光伏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而开展的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7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7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2026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3. 提案1至提案4、提案6至提案8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4. 提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提案9至提案10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出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6.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7. 累积投票制是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8. 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9.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9:00-11:30,13:30-16:30)。 2. 登记地点: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企业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16:30。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中矿资源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邮编:100073。 传真号码:010-56873968。 邮箱地址:zkzytf@sinomine.com。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仁静 王珊懿 联系电话:010-82002738 传 真:010-56873968 联系邮箱:zkzytf@sinomin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 邮政编码:100073 5. 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38”,投票简称为“中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0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28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雄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雄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雄狮”)。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雄狮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现场申报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 (3)联系部门:公司财务管理部 (4)联系电话:010-88588188 (5)电子邮箱:xushili@sinomine.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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