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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2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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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池州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五河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合计3,000万元,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一 公司名称:池州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4日 法人住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村光荣四组 法定代表人:陈迎 注册资本:1,150万元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90%股权,青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的股权 关联关系:池州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卫生工程设计服务、垃圾中转站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废弃物压缩装置、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环保工程施工;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物业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核查,池州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对象二 公司名称: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5日 法人住所:涡阳县经开区标准化厂房A5栋 法定代表人:何爱武 注册资本:4,338.62万元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95%的股权,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权 关联关系: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固废处置工程系统集成的规划、咨询、建设及运营服务;城市环卫规划设计、方案评估;环卫专用车辆、垃圾压缩设备、机械机电设施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垃圾中转站设计规划;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土壤修复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服务;供水、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污泥处理系统工程建设及设备销售;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核查,涡阳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对象三 公司名称:五河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1日 法人住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胡敏服饰有限公司院内综合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李化白 注册资本:1,550万元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95%的股权,五河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权 关联关系:五河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清扫保洁、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城乡环卫规划设计、方案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核查,五河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授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4月7日至2029年4月6日。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方实际控制人均为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资的主要目的系承担监督的职责,持股比例较小,且对外提供担保有严格限制,审批程序复杂且困难,为了尽快补充被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所以未要求少数股东以同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了解并掌控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决策、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7,311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1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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