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总裁陈志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范安胜先生、钟瑞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柯昌波先生、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全面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丽梅律师、曾琼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