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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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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属耐火材料制造行业,从事定形和不定形耐火材料以及各类耐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综合服务,产品服务于玻璃、水泥、钢铁以及有色、电力、石化等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熔铸耐火材料、烧成耐火材料、不定形材料以及各类耐磨材料等。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玻璃行业用、水泥行业用、钢铁行业用耐火材料以及其他高温窑用耐火材料等业务板块。玻璃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熔铸耐火材料、碱性耐火材料,用于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及其他特种玻璃窑体的砌筑,并可为用户提供包括窑炉设计、材料配置、材料提供、技术咨询在内的成套服务;水泥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碱性耐火材料、铝硅质耐火材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等,公司在该板块致力于推广总包服务模式,即为客户提供从耐火材料的设计、选型、配置、供货、安装施工、技术改造、后期维护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钢铁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有炼钢系统用耐火材料、炼铁系统用耐火材料、连铸用功能型耐火材料,产品品种较为齐全,同样可为用户提供总包服务。 公司其他高温窑用耐火材料产品主要包括有色、石化、电力、煤化工、危废处理等行业用耐火材料,产品涉及铝硅质耐火材料、不定形耐火材料、锆质、铬质、碳化硅质等制品,种类齐全,可满足不同窑炉需求,并为客户提供耐火材料成套综合服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耐火材料是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电力等行业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基础支撑材料,其行业整体发展、盈利水平与下游行业的效益息息相关。
  报告期内,耐火材料下游表现低迷,直接影响了耐火材料的需求和行业盈利能力。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以及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钢铁需求总体偏弱。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 年度,全国粗钢产量9.61亿吨,同比下降4.4%;生铁产量8.36亿吨,同比下降3%;钢材产量14.46亿吨,同比增长3.1%;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8.29亿吨,同比下降7.1%。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2025年,重点统计企业累计营业收入为6.1万亿元,同比下降3.1%;营业成本为5.7万亿元,同比下降4.5%;利润总额1151亿元,同比增长1.4倍,其中钢铁主业盈利44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平均利润率为1.9%,同比上升1.13个百分点。2025年,全国水泥市场平均价格呈现前高后低、底部震荡调整的总体走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5年,全国水泥产量16.93亿吨,同比下降6.9%,产量为2010年以来新低,增速较上年同期收窄2.6个百分点。玻璃行业在 2025 年呈现调整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 年平板玻璃产量累计为 97591.0 万重量箱,同比下降 3.0%。尽管宏观经济政策持续发力,基础设施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但房地产行业的深度调整和制造业的复苏乏力,使得耐火材料行业面临较大的市场压力。
  据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对行业内千余家具有代表性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2025 年前三季度,全国耐火材料制品产量1608.24万吨,同比降低2.84%,耐火制品产量和销售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进一步印证了下游行业对耐火材料的总需求量正在发生变化。与此同时,耐火材料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导致原材料生产企业的利润下滑幅度比制品企业更为严重。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对行业内 113 家重点耐火材料骨干企业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耐火材料产量 952.04 万吨(含部分耐火原料),同比增长 1.11%,113 家企业耐火制品产量 690.65 万吨,同比增长 1.25%。耐火材料销售总收入 492.46 亿元,同比降低 5.11%;剔除原料,其中耐火制品销售总收入 433.10 亿元,同比降低 4.70%。113 家企业实现利润 19.44 亿元,同比下降 18.44%;上缴税金 25.50 亿元,同比下降 4.00%。
  近年来,国家针对耐火材料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如钢铁、水泥、玻璃等)出台了一系列行业管理体制、产业政策和法规,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成为耐火材料行业发展的主旋律。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及工信部《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持续落实,高耗能行业是重点管控对象。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耐火材料行业被列为重点支持领域,鼓励企业研发高性能、低碳耐火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也明确提出鼓励/限制类产业,其中耐火材料鼓励长寿节能、功能化耐火材料(如洁净钢用耐火材料、低碳镁钙砖)。在《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框架下,2025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启动年,也是碳达峰目标实现的关键攻坚期,《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的发布,碳约束也逐步从生产端延伸至产品端和供应链端。
  耐火材料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资源分布及政策环境紧密相关。2025年,耐火材料行业在宏观经济结构性调整与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下,面临需求总量趋稳与结构分化的新常态:下遊钢铁、水泥、玻璃等传统行业需求放缓,但新能源、电子玻璃等新兴领域为高性能、特种耐火材料带来增量空间;关键原料(如高品位铝矾土、萎镁矿)的供应仍受资源分布集中与环保限采的双重制约,原料市场多为低位运行;与此同时,“双碳”目标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纵深推进,进一步重塑行业格局一一环保绩效分级、产品碳足迹管控等政策在重点区域率先严格执行,倒逼行业向绿色化、集约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拥有的5家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坚实基础上,公司以“绿色低碳智造”为发展战略,深化创新研发,开发多项低碳节能创新产品,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深度升级,2025年度,公司入选第一批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入选工信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数智化创新成果在人民网和科技日报等权威媒体进行报道,展现了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在行业绿色革命中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增长,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细分产品的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涵盖镁砂、刚玉、铝矾土、碳化硅、鳞片石墨、锆英砂等无机非金属矿物以及化工原料;主要能源为电力和天然气,部分生产基地配套使用清洁燃料与绿色电力。公司的原材料供应主要依赖国内主流厂商,通过集中采购、签订战略协议、实施长期定价等方式,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给;能源由国家电网及地方燃气公司统一供应,供应充足且保障可靠。
  报告期内,耐火材料行业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呈现分化震荡态势,多数品种的价格下行,临近年末市场逐步起稳。其中,镁砂、白刚玉、碳化硅、鳞片石墨等大宗原料的价格,受下游需求疲软、市场供应充足等因素的影响,呈震荡下行态势;高铝矾土等原料受资源条件和生产成本的支撑,价格总体维持在高位且偏强运行。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和盈利水平带来了一定压力。对此,公司一方面优化采购策略,推行“集中议价 + 长期协议”模式,与核心供应商签订长期战略合同,锁定货源与价格,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另一方面强化成本管控,持续开展“双增双降”专项工作,深化全流程精益管理,通过优化工艺、节能降耗、综合利用资源等方式挖掘潜力、增加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荣建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3、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1,421,031.06元,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2,103.1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321,377.46元,减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4,593,823.34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006,482.07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提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由于2025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负值、资产负债率超过70%,基于2025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并综合考虑目前整体经营环境和公司的发展规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实现主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有关规定。
  未来, 公司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坚持转型发展, 充分挖掘潜能,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本次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4月3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6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一57987958
  传真:010一57987805
  电子邮箱:zhxb@bjruitai.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七)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八)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66”,投票简称为“瑞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6,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0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号文件精神、《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要求,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以 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并已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财务核销。具体如下:
  ■
  核销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客户经营不善,进行破产重整,由公司方申报债权,根据重整方案部分清偿后剩余债权无法收回;二是客户已进行工商注销或被吊销,导致应收尾款无法收回;三是与客户达成债务重组协议,部分款项无法收回。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196.81万元,根据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上述款项均为购销商品等确认的债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嫌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有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科技” 或“公司” )于 2026年4月 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整合优质资源,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国贸”)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瑞泰国贸将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等均由瑞泰科技依法承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
  4. 注册资本:23100万元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34480727
  6. 法定代表人:陈荣建
  7. 经营范围: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研发、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耐火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制造耐火材料(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8号二层之二
  4. 注册资本:1000万元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794611240G
  6. 法定代表人:陈卫敏
  7. 经营范围:贸易代理、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瑞泰国贸100%股权。
  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瑞泰国贸,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 瑞泰国贸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
  2.合并基准日定为2025年12月31日,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瑞泰国贸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享有。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并而改变。
  4.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依法承继瑞泰国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5.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公示程序,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6.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签署与吸收合并有关的所有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办理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吸收合并瑞泰国贸,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架构,更好的整合公司资源, 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瑞泰国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6人(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
  经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会的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人员任职资格的初步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志刚先生、刘建华先生、陆毅先生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荣建先生、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邱岩先生、王华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同时,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
  1、郑志刚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特聘教授,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成员、北京市国有资产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以及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版(FT中文)专栏作家。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郑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郑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郑志刚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刘建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党委常委、驻会副会长。
  曾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技术情报所助工、工程师,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中国石材协会秘书长、副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行业部主任、标准质量部主任、新兴产业发展部主任、副秘书长,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雅高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刘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刘建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陆毅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工商博士,国家级人才计划获得者。
  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清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研究院副院长,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American Economic Journal: Economic Policy 编委会,China & World Economy 联合主编,《经济学报》的副主编;中国金融40人论坛成员,浦山奖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财政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清华大学-芝加哥大学经济与金融联合研究中心联合主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统计局-清华大学数据开发中心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副所长。
  曾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长聘副教授,香港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财政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陆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陆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陆毅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荣建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曾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资产部经理、财务资产部副经理兼公司湘潭分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财务处会计师等职务。
  陈荣建先生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13,000股,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荣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孙祥云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董事,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莱州明发隔热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明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艾贝瑞拉(泗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贵阳明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耐火材料分会副理事长,中国硅酸盐学会耐火材料分会副理事长。
  曾任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莱州保安得防火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泗水明发金昱隔热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泗水明发金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莱州市工商联副主席。
  孙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祥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杨娟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
  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曾任中国建材总院财经资产部会计、财务组负责人、财会核算中心副主任,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财务资产部部长等职务。
  杨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邱岩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硕士生导师。
  曾任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科技发展部部长,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董事,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
  邱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邱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王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院长)、副总经理(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墙体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科技部部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陶瓷院总支书记、副院长、硕士生导师等职务。
  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关联方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未在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6年4月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余兴喜、董事孙祥云先生、邵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作宝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经理层对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报告》。
  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9)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0、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法治工作总结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6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3、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娟、邵乐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64.67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1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现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确认公司向其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6万元。
  1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全文。
  18、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19、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0、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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