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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5,555,105.05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23%;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19,047,23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49,204,676股。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数额暂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30,157,443股计算,实际须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纺织业(C17)中的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C172,以下简称“毛纺织行业”);公司产品和业务覆盖羊毛毛条、毛精纺纱线、羊绒纱线、改性处理和染整加工,由此公司所属行业为毛条和毛纱线加工(1721)和毛染整精加工(1723)(以下统称“毛纺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17纺织业”。 公司为毛纺织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设有国家毛纺纱线产品开发基地、中国毛纺织行业精梳毛纺纱线技术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与国际羊毛局合作成立首家针织产品研发中心。公司多次入围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中国毛纺、毛针织行业竞争力10强和中国纺织服装品牌价值评价50强企业。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获制造业“精梳羊毛纱单项冠军”。子公司新澳羊绒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个羊绒深加工“链主”企业。子公司新澳羊绒入选中国毛纺行业协会2023-2024年度山羊绒行业企业综合竞争力测评优势企业。。公司参与了国家标准《精梳毛织品》的修订工作;参与了省、行业多项标准工作的评审及审定工作;主持起草了中纺联《毛精纺纺纱智能工厂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并发布实施,公司获评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品分会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 (二)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 据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显示: ● 毛纺行业情况 1、毛纺产品生产情况 2025年,毛纺行业生产结构继续分化,主要产品产量随市场需求调整呈现差异化变化,产品结构在创新驱动下加速向高端化、功能化、绿色化升级。从产量变化来看,毛纱线与毛织物作为主要产品,2025年,毛纱线产量同比增长0.2%,毛织物同比下跌10.7%,跌幅较上半年收窄8.9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毛纺行业的生产随着国际贸易氛围的波动而波动在内外市场的双重压力下,企业积极应对,寻求触底恢复。 ■ 2020-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毛纱线产量变化及同比情况(单位:吨,%) ■ 2020-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毛织物产量变化及同比情况(单位:万米,%) 2、毛纺产品进出口情况 2025年,毛纺行业进出口市场逐步恢复,尽管受全球需求波动影响,进出口规模小幅调整,但市场结构持续优化,重点产品竞争力稳步提升。 据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25年毛纺原料与制品出口额12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871亿元),同比微跌0.9%,基本恢复至上年同期水平。 ■ 2011-2025年毛纺原料与制品出口额及同比变化情况资料(来源:中国海关) 出口市场上,传统市场稳定,新兴市场扩容。2025年出口美国毛纺原料与制品金额占比21.8%,同比下跌3.3个百分点,依旧是我国毛纺产品最主要的出口目的地。出口欧盟毛纺原料与制品金额同比增长6.2%,占比增至20.1%。东盟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成为拉动出口增长的新兴动力。 ■ 2025年毛纺原料与制品出口国家与地区出口额分布情况(资料来源:中国海关) 高附加值毛纺产品出口竞争力提升。羊毛衫出口数量同比增长13.8%,羊绒纱出口量同比增长28.9%。 ■ 2025年主要毛纺产品出口额变化与同比情况(单价:万美元,%)(资料来源:中国海关) 3、运行质效情况分析 2025年规模以上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滑7.6%;平均利润率3.6%,较上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行业韧性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企稳。 ■ 2020-2025年规模以上毛纺织及染整企业营业收入变化及同比情况(单位:万元,%) ■ 2020-2025年规模以上毛纺织及染整企业利润率变化情况(单位:%) 4、毛纺国内国际市场分析 国内国际市场呈现差异化发展特征。国内市场方面,消费升级趋势持续引领市场走向,本土消费对行业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户外、家居、应用领域的毛纺产品需求快速增长。 ■ 2020-2025年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增速与穿类商品网上零售增速(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国外市场消费表现则呈现显著的区域分化。美国作为核心出口市场,2025年消费需求保持相对稳定,1-10月,美国进口各类毛纺产品35.6亿美元,同比略增0.7%。但受宏观形势的影响,中国毛纺产品在美国市场份额下滑较快,占比缩水约10个百分点。 ■ 从上至下分别为:美国进口毛纺产品地区进口额份额;美国2025年5-10月月进口金额情况;2024-2025年1-11月出口美国主要毛纺服装产品出口量情况(单位:件)(资料来源:美国商务部纺织品服装办公室) 2025年1-11月欧盟进口区外毛纺产品总额同比增长1.5%。增长主要体现在对毛纺成品需求的增长,毛针织和毛梭织服装出口增长较快,产业链衔接的羊毛原料、羊毛条、毛纱线、毛织物需求则持平或下滑。 ■ 从左至右分别为:欧盟进口区外毛纺产品地区进口额份额;2024-2025年1-10月欧盟进口主要毛纺产品进口额情况(单位:欧元)(资料来源:欧盟统计局) ● 羊绒行业情况 2025年,羊绒原料及制品进出口总额20.79亿美元(人民币148.67亿元),同比增长2.74%。其中,出口15.66亿美元(人民币112.08亿元),同比增长3.33%;进口5.13亿美元(人民币36.59亿元),同比增长0.98%。总体看,我国羊绒行业承压运行,全年进出口总值顶压增长,充分展现了韧性与活力。 1、出口情况 全年出口规模整体实现稳步增长。 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占比从2024年的82.71%微降至2025年的82.36%,贸易结构根基稳固。加工贸易呈现小幅变化,进料加工贸易下降2.92个百分点,来料加工贸易占比小幅回升,增长0.5个百分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占比实现提升,涨幅达3.04个百分点,成为增长较快的贸易方式。出口环节自主可控性突出、政策适配性提升,保持了现存的行业结构性优势及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按行政区划看,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广东省、上海市出口额均超过1亿美元。其中,浙江省出口同比增长37.85%,占全年羊绒原料及制品出口总额28.30%。 从出口目的地看,全年出口欧盟5.16亿美元,同比增长2.64%,出口东盟3.09亿美元,同比增长60.24%;美国、意大利依然是主要出口目的地国家,但2025年均有所回落,同比分别下降23.06%、8.46%。出口至柬埔寨、法国、越南增幅明显,出口额同比分别增长84.44%、19.24%、58.15%。 a.原料方面,未梳山羊绒累计出口270吨,出口金额2270.3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73%、19.68%。平均单价同比提升9.07%;无毛绒累计出口2727吨,出口金额2.50亿美元,平均单价同比下降3.71%,量额亦同步下滑,分别下降10.11%和13.45%。 b.羊绒纱线累计出口3488吨,出口金额3.7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8.90%、29.97%;平均单价为107.52美元/千克,同比增长0.83%,出口量额均保持增长态势。其中粗梳羊绒纱线增幅较大,全年出口3372吨,出口金额3.6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5.58%和37.22%,弥补了精梳羊绒纱线出口下滑的缺口。 c.粗梳羊绒面料累计出口10.80万米,出口金额为558.45万美元,涨势明显,同比分别增长26.62%和25.25%;出口量、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实现增长。 d.羊绒衫累计出口2500.15万件,同比增长3.04%;出口金额7.93亿美元,同比微降0.06%,整体呈现总量增长,金额略有下降的态势。 e.羊绒围巾累计出口622.19万条,出口金额1.19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6.90%、1.24%;出口结构持续调整,平均单价延续增长态势,同比上涨18.84%,价格涨幅显著。 2、进口情况 2025年,羊绒原料及制品进口呈现“前低后高”的明显走势,与2024年“年中高位”的节奏形成鲜明对比,反映市场需求周期的变化特征。 ■ 2024年-2025年羊绒原料及制品月度进口额变化情况(单位:万美元)(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同时,进口加工贸易也出现一些变化特征,进料加工贸易占比降幅1.99个百分点;来料加工贸易进口占比增长1.64个百分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进口占比从10.53%提升至13.16%,企业在进口加工环节提升了加工贸易的整体运营效率。 a.原料进口持续调整。全年进口无毛绒3171吨,进口额1.81亿美元。按未梳山羊绒合并已梳山羊绒进口总量整体折算,2025年羊绒原料进口数量同比增长约30%。 b.羊绒纱线累计进口272吨,进口金额3297.23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9.78%、8.20%;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单价略有上涨,增长1.75%。 c.粗梳羊绒面料累计进口9.68万米,进口金额879.73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2.56%、6.86%。粗梳羊绒面料进口规模持续收缩,平均单价同比增长6.52%,价格延续上涨态势。 d.羊绒衫全年累计进口47.69万件,同比增长6.57%;进口金额1.50亿美元,同比下降2.68%,进口羊绒衫平均单价同比降幅8.68%,整体呈现量升价跌态势,反映出进口中高端羊绒衫在内销市场的持续博弈。 e.羊绒围巾累计进口43.15万条,其中四季度进口数量占到全年进口总量的47.14%;进口金额1.40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8.41%、16.66%;平均单价同比提升2.15%,延续了进口羊绒围巾量价双降。羊绒围巾进口周期与策略调整,与高品质羊绒围巾市场需求,国内替代能力增强具有一定关联性。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羊毛纱线及中间产品羊毛毛条、羊绒纱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 1、精纺、粗纺纯羊毛及羊毛混纺类纱线; 2、粗纺、精纺纯羊绒及羊绒混纺类纱线; 上述羊毛、羊绒纱线产品主要用于世界中高端品牌的针织服装及梭织面料,包括羊绒衫、羊毛衫、羊毛内衣、羊毛T恤、毛袜及其他针织品等,以及用于高档梭织面料。 3、各类普通精梳毛条、丝光毛条、防缩毛条及巴素兰毛条,可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各类非虐待毛条、原产地毛条、条染复精梳毛条等。 4、改性处理、染整及羊绒加工。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按业务流程和经营体系构建了以新澳股份为主体,各主要子公司专业化分工生产、独立销售的市场化经营模式。新澳股份、新澳越南及新澳银川采购毛条、生产销售纱线;新中和采购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的优质羊毛,生产毛条,一部分供应给新澳股份,其余对外销售,同时为新澳股份提供毛条改性处理加工服务;厚源纺织提供染整加工服务;英国邓肯生产销售羊绒纱线;新澳羊绒生产销售羊绒纱线,并提供羊绒加工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羊毛主要为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原产羊毛。澳毛价格由澳大利亚羊毛拍卖市场的公开拍卖价格决定。经过多年发展,澳大利亚羊毛拍卖市场已经发展成为全球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专业羊毛市场之一,运作机制透明规范,羊毛供应稳定。针对毛条采购,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体系,根据供应商的生产技术能力、价格合理性、产品质量水平、过往交货及时性和服务等综合因素,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针对羊绒采购,公司立足原产地优势,结合经营计划和当期绒价等因素,广泛采购来自内蒙古、宁夏、陕北等优质产区的原料,动态把握羊绒行情,形成具备优势的供应体系。 2、生产模式 公司毛纱、羊绒纱及毛条产品依托广泛的优质客户群体,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公司根据自身产能、交货周期长短、生产工艺复杂程度等因素,选择自产或外协的方式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内销与外销同时并重的销售策略,致力于建立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纱线产品销售客户分散度较高,主要客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品牌服装商,另一类是贴牌服装生产商。 针对品牌服装商,公司与其设计师探讨纱线流行趋势,寻求合作空间,主要有两种销售形式: (1)与品牌服装商签订销售合同,直接销售给品牌服装商,并与其进行价款结算; (2)与品牌服装商商谈项目合作方案,成为其指定纱线供应商,经双方确认,品牌服装商指定贴牌织造厂到公司采购产品,并由贴牌织造厂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产品价格由先前品牌服装商与公司确认,付款方式由贴牌织造厂与公司协商确定,并与贴牌织造厂进行价款结算。针对贴牌服装生产商,公司直接向贴牌织造厂推广产品并签订合同,确定价格与数量等销售要素,并进行价款结算。 (三)市场地位 公司系毛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之一,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设有国家毛纺纱线产品开发基地、中国毛纺织行业精梳毛纺纱线技术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与国际羊毛局合作成立首家针织产品研发中心。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获制造业“精梳羊毛纱单项冠军”。子公司新澳羊绒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个羊绒深加工“链主”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5,220.94万元,同比增长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11.64万元,同比增长12.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889.52万元,同比增长14.51%;公司总资产638,312.66万元,较期初增长1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008.45万元,较期初增长8.7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羊绒”)业务发展需要,且鉴于部分前期担保即将到期,近日公司为新澳羊绒提供担保。 (1)2026年3月3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新澳羊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3.00亿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2)2026年4月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新澳羊绒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亿元及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3)2026年4月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新澳羊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0.83亿元。 (4)2026年4月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相关最高额担保书,约定为新澳羊绒申请的授信额度0.6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 (5)2026年4月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署了相关最高额担保书,约定为新澳羊绒申请的授信额度0.4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 (6)2026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新澳羊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80亿元及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等。 (7)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其它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为员工跟投平台,受限于其自身能提供用于担保的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2、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和”)业务发展需要,且鉴于部分前期担保即将到期,近日公司为新中和提供担保。 (1)2026年4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新中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亿元及其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2026年4月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新中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30亿元。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3)2026年4月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新中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为限。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4)2026年4月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新中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1.30亿元。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3、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新澳纺织(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越南”)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为新澳越南提供担保。 (1)2026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新澳越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0.73亿元及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等。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5年预计担保的议案》,其中预计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20亿元,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时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09、2025-021)。 2、在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澳羊绒提供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为8.06亿元,已审议新澳羊绒预计担保额度为20.00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64亿元;公司为新中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2亿元,已审议新中和预计担保额度为17.00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6.20亿元;公司为新澳越南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3亿元,已审议新澳越南预计担保额度为8.00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80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人民币3.00亿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9、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10、反担保情况:无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受信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3、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50亿元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6、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4月2日至2027年7月1日 9、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10、反担保情况:无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乙方):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3、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最高余额0.83亿元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4月2日至2029年4月2日 9、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10、反担保情况:无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申请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3、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 6、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授信期间:2026年4月11日至2027年4月10日 9、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10、反担保情况:无 (五)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申请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3、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 6、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授信期间:2026年4月11日至2027年4月10日 9、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10、反担保情况:无 (六)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3、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1.8亿元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9年3月26日 9、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10、反担保情况:无 (七)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50亿元和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之间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7、保证期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9、被担保方系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方。 10、反担保情况:无 (八)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3.3亿元 6、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A.人民币/外币贷款B.减免保证金开证C.出口打包放款D.商业汇票贴现E.进口押汇F.银行保函G.商业汇票承兑H.出口押汇I.账户透支J.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等所形成的债权。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 9、被担保方系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方。 10、反担保情况:无 (九)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为限 6、担保范围:主债权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4月2日至2029年4月2日 9、被担保方系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方。 10、反担保情况:无 (十)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乙方):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 3、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额度:主债权最高余额1.3亿元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4月2日至2029年4月2日 9、被担保方系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方。 10、反担保情况:无 (十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新澳纺织(越南)有限公司 3、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额度: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0.73亿元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8日 9、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10、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及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不存在为失信被列执行人情形,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其它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均为员工跟投平台,受限于其自身能提供用于担保的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上述担保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5年预计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1,450.00万元(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9.2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9,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3.89%。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余额,为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53,497.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7.90%。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00元。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通过多措并举优化经营质效、增强盈利能力,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全面评估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并明确2026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健经营,提质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持续聚焦毛纺主业,践行“宽带发展战略”,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全年主要经营指标保持良好态势,实现营业收入50.52亿元,同比增长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亿元,同比增长12.10%。主营业务毛利率提升至19.76%,同比增加0.95个百分点。在复杂宏观环境下,充分彰显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与降本增效措施,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展现出强劲的经营韧性。 2026年,公司将围绕“十五五”总体规划,聚焦高端羊毛、羊绒纺纱主业,依托现有产业链平台持续推进产品与工艺创新,优化生产流程与管理效率,以智能化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同时,通过各生产基地产能的稳步释放及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研发引领产品升级 在天然纤维回归与可持续时尚的浪潮中,公司作为全球毛精纺纱线的龙头企业之一,以毛精纺纱线业务稳固基本盘,以羊绒业务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在巩固原有针织领域优势的同时,积极向运动户外、家纺等高附加值应用领域拓展。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研发投入1.15亿元。2025年,公司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先进智能工厂”“浙江省管理现代化企业”,子公司新澳羊绒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自治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等多项荣誉与奖项。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有效专利超百个,覆盖羊毛改性处理、纺纱工艺、染整技术、羊绒深加工等主营业务各项重要环节,综合研发与工艺水平不断提升。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可持续发展宽带战略”,以智能制造驱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数字化手段优化传统纺纱流程,持续强化“羊毛+羊绒”双主业的科技内核。公司将依托全球产能布局(越南、宁夏等基地)与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快反能力、全产业链的系统化解决方案,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与可持续的“破卷式”发展。 三、持续强化股东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立足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实际经营状况、股东合理回报等多重因素,致力于构建持续、稳定且科学的回报机制,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2025年5月20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该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730,490,9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9,147,282.9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17%。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新澳股份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5,555,105.0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23%;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19,047,23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49,204,676股。 自2014年IPO上市以来,公司在资本市场累计融资13.7亿元,至今已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31.07亿元,累计分红16.28亿元(含2025年度拟分红金额)。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回报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建立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与广大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切实履行对投资者的价值回报承诺。 四、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公司已构建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良性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运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8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5次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参加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了监督与指导作用。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治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能,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推动治理架构更加科学、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以高水平治理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五、多维拓展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将信息披露作为提升治理水平、增强市场透明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重要途径,连续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部制度要求,公司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载体,及时准确向市场传递企业经营成果与核心价值。 公司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5年度,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等活动,就经营成果及财务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同时,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热线及邮箱等多元化沟通渠道,公司与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建立稳定良好的互动关系,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公司持续编制发布ESG报告,报告期内荣获上海证券报上证鹰·金质量ESG奖、证券之星ESG新标杆企业奖,并入选华证指数“A股上市公司可选消费行业ESG绩效20强,为投资者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与资本市场建立持续有效的对接与沟通,通过开展投资者交流、参加券商策略会、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形式,建立投资者互动常态化机制;及时回复投资者热线和E互动中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做出针对性回应,帮助投资者全面、直观地了解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水平,持续拓展沟通渠道,提升企业透明度,向市场传递企业价值。 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全面提升履职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与风险防控。 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其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同时,加强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定期传递法规信息和监管动态,深化“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理解把握,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确保其能够及时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及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推动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系统掌握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律意识与责任担当,筑牢合规经营底线。同时,进一步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其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推动个人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深度绑定,促进“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产品和进口原材料主要以外币结算,基于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稳步发展及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做套利性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总额范围内的相关交易,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子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 3、外汇衍生品合约确定的执行汇率以目标成本汇率或测算报价的成本汇率为基准。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不超过12个月。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子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稳健经营为需求,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以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审议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本分红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116,363.25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0,013,662.0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份730,157,4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5,555,105.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3.23%。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55,555,105.0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3.2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19,047,23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30,157,44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49,204,67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93,899,170.8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代码:603889 公司简称:新澳股份 (下转B04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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