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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2,18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锻造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对零部件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要求较高的汽车动力系统、传动系统、转向系统以及悬挂支撑等系统。 公司使用锻造工艺生产的产品具有突出的综合力学性能。锻造工艺能够增强汽车零部件的抗压性能、抗疲劳强度、承受重力扭力的能力和耐磨性,能够满足汽车对零部件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的要求。公司主要产品根据产品锻造形态分为轮毂轴承类、高压共轨类、球头拉杆类、转向节类、节叉类、轴类、其他类七类产品,各类产品中代表性零部件在汽车系统中的位置和功能介绍如下: (1)公司轮毂轴承类产品锻造外形主要为圆盘状,包括组成轮毂轴承单元的轴轮与外轮、齿轮、轴套等。 ①轮毂轴承单元包括轴轮、外轮以及钢珠等其他组件,是汽车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它的主要作用是承载重量并为轮毂的转动提供精确引导,承受轴向载荷及径向载荷。 ②齿轮主要用于汽车变速器、减速器、发动机总成等,从主动轴向从动轴传送动力,改变传动比、转矩和转速的变化范围,适应不同行驶状况下的行驶速度和输出功率,工作状态受力大,对产品韧性和耐磨性要求高。 ③轴套是汽车双质量飞轮的重要组成部分,双质量飞轮用于汽车隔振减振装置,有效降低发动机因旋转的不均衡性造成的传动系扭转振动,提升换挡性能。 (2)公司的高压共轨类产品用于燃油发动机中的高压共轨系统,用来存贮燃油,平抑由高压泵供油和喷油器喷油产生的压力波动,同时向多个喷油嘴供给同样数量和压力的燃油,提高发动机供油及燃油效果,使运转更加平顺,优化发动机综合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公司生产的高压共轨锻件用于高压共轨系统,该系统可消除燃油中的压力波动,使燃油在发动机内更有效地燃烧,提高输出功率,降低碳烟排放,达到节能环保和提高燃油经济性的目的。 (3)公司球头拉杆类产品包括球头、拉杆等。 ①球头用于转向系统两轴(如拉杆和摇臂)之间的连接件,利用球型结构,衔接传递转向动力,实现多角度旋转和动力传递。 ②拉杆用于汽车转向系统,传递转向助力器输出的转向动力,实现车辆平稳转向,需承受交变的拉压应力和弯曲应力。 (4)公司转向节类产品包括汽车转向系统和悬架系统中的转向节、控制臂等。 ①转向节为汽车转向桥或传动系统的零部件,与拉杆、轮毂总成、悬架系统等连接,传递来自拉杆的转向动力,控制轮毂实现平滑转向,连接多个系统,承受多个方向力量。 ②控制臂为汽车悬架系统的导向和传力部件,连接轮毂、车身、减震器等,将作用在车轮上的力量传递给车身,同时保证车轮按一定轨迹运动。 (5)公司节叉类产品主要为节叉。节叉是构成万向轴总成的主要部件,装配在汽车驱动系统和转向系统,实现变角度动力传递,对硬度和耐磨性要求较高。 (6)公司轴类产品包括曲轴、平衡轴、空心轴等产品。 ①曲轴用于发动机系统,通过与连杆和活塞连接,把活塞和连杆输出的气体压力转变为转矩,输出动力,驱动汽车的传动系统和发动机配气机构及其他辅助装置运转,对其疲劳强度、硬度和耐磨性要求较高。 ②平衡轴用于发动机系统,配有偏心重块并随曲轴同步旋转,利用偏心重块所产生的反向振动力,缓冲发动机其他部位运转的振动力,使发动机获得良好的平衡,降低发动机振动。 ③空心轴通过旋压技术等制造,轴内部为空心,可有效满足零部件机械性能需求、降低零部件重量。公司空心轴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驱动系统以及传动系统的齿轮箱中。 (7)公司其他类产品包括连杆、泵体、门铰链、锁爪、内齿套、IGBT铜针式散热基板、阀岛、剂侧流道板等。 ①连杆连接发动机活塞和曲轴,把活塞承接的气体压力转换为曲轴的转矩,将活塞的往复运动转变为曲轴的旋转运动,需承受交变的拉压应力和弯曲应力,对强度、抗疲劳性能、钢性和韧性要求较高。 ②泵体用于进一步加工为发动机内的高压油泵,组成高压共轨系统总成,高压油泵向高压共轨供给油料,保障高压共轨系统的供油压力。 ③门铰链是车门与车身的连接部件,经锻造生产的门铰链更坚固、安全。 ④锁爪用于混动和电动汽车的换挡执行机构,实现拨头的选挡和换挡功能。 ⑤内齿套用于减速器,在原动机和工作机或执行机构之间起匹配转速和传递转矩的作用。 ⑥IGBT铜针式散热基板(或简称IGBT铜散热板)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模块,它有效提高了模块散热性能,促成功率半导体模块小型化,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 ⑦阀岛主要是新能源汽车空调热管理系统里的核心部件,主要是将冷媒阀与控制单元的高度集成,减少制冷剂接头、管道和支架来实现系统减重,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⑧剂侧流道板(或简称流道板)是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系统核心部件,主要作用是吸收加热元件的热量,并将其传递到液体中,其性能直接关系到整车的安全性和动力性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元 ■ 注1:本次追溯调整,主要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870,400.0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3,48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22,185,600股。公司于2025年6月完成该权益分派事宜,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比较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注2: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4.97%,主要系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精密加工项目尚处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阶段,相关产能未完全释放,造成的固定成本较高,对毛利率及当期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15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锻造”或“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85.94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1,357.8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因本次拟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占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比例超过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万股,每股发行价27.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65.34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12,053.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211.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13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芜湖万联指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下同。 3、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自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6年2月28日,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由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实施的“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83.99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542.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24.47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2,510.8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情况如下: ■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本次拟结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科学、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加强各环节成本的控制,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形成了一定的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与现金管理收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了募投项目应付未付的尾款金额1,357.80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已开具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合计金额分别为1,068.00万元和289.80万元。合同尾款主要为部分设备的验收款、质保金。项目相关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成,由于部分设备尚处于验收阶段或在质保期内,根据合同约定未满足验收款或质保金的支付条件,因验收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达到验收款或质保金支付条件时,如该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支付补充流动资金,则以募集专户余额支付,如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则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4、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85.94万元(含应付未付尾款1,357.8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经营活动。就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应付未付尾款1,357.80万元将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后续以自有资金支付。届时,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5、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其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二)战略委员会意见 经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根据《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并结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1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联锻造”)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将与公司合营企业安徽联盛芯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预计2026年度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00万元(不含税,下同)。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28.7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除上述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外,公司亦存在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领取薪酬的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名称:安徽联盛芯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2MAD2FGH06H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胡龙正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3日 7、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经济开发区(南区)仁盛路安徽仁盛表面处理产业园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塑胶表面处理;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股东:胡龙正持有其40%股权,三联锻造持有其40%股权,施星星持有其20%股权。 10、关联关系:为公司合营企业。 11、资信状况:关联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且经公开渠道查询,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联盛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08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764,809.73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净利润为人民币72,807,324.5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以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2,807,324.51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280,732.45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503,354,499.77元,扣除2025年度已经分配的利润31,423,392.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4,415,185.05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6,516,118.52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46,516,118.5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2,185,600股。 结合公司2025年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制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2,18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885,776.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三季度已分配股利15,552,992.00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现金分红总额为34,438,768.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8%。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拟进行现金分红10,392.84万元,分红金额已超过5,00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积极响应监管号召,提高股东回报,公司将推动一年多次分红。若公司2026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或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推动在下一年度春节前结合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预期。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三)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09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情况,综合公司所处行业与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依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3)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构成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如营收、利润等) 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11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2025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738.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1.65万元;2025年度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716.63万元,转回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067.67万元,当期新增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48.96万元。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3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2和组合3的应收票据,本公司评估无收回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738.28万元,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1,738.2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10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万股,每股发行价27.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65.34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12,053.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211.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13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注:如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24,452,830.76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5,622.89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20.94万元,公司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43.84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2082号”鉴证报告;同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8%。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8%。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可以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8%。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使用其中的4,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2,743.63万元及2025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2,200.00万元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一并全部用于在建项目“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项目”。同时,公司将“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项目”名称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5,700.00万元,其中优先使用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4,943.63万元及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如不足5,700.00万元则以自有资金补足,如超过5,700.00万元则转为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的实施进度,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1,300.00万元,且已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支付1,300.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累计使用该笔资金中的4,8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款项。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累计使用该笔资金中的3,000.00万元,2025年7月11日,公司已将该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产能扩建项目已结项,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已于2024年7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工配套建设项目已结项,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已于2025年9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17.1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117.11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12 (下转B0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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