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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50,523,941股扣减回购股份8,449,368股后的股本842,074,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铝电解电容器(及核心材料)、薄膜电容器、超级电容器仍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产品,并持续稳定发展。 1、适应控股股东变更并逐步融合,治理更加规范、决策更加科学、运营更加透明、风险更加可控,差异化管控落到实处,经营活动的灵活高效一以贯之,新时期的国企体制、民营机制已经形成。 2、铝电解电容器全产业链创新改造建设:核心材料端:腐蚀箔比容提升、加厚腐蚀箔、节电化成箔、积层箔、N型导电高分子材料、原子沉积法涂钛箔、G化成等研究开发,高压化成箔自给率约占75%;制造端:高压大容量铝电解产品的应用研究、试制;Screw和Snap in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及填平补齐改造;小型产品样板车间投产运行、固液混合、MLPC产品技术升级;新制造基地完成设计招标;市场端:积极主动参与竞争,以高性能、高品质的产品稳固了自动化、消费电子市场,抓住了光伏行业去库存周期结束、市场复苏的契机和车载充电器、充电桩发展机会,实现业绩增长,特别是在服务器电源、数据中心蓬勃发展中成功迈出坚实一步。 3、薄膜电容器在新能源、电动汽车等应用市场竞争激烈,产能规模小、产品结构较窄及上游材料降本空间有限加上金属材料涨价等不利因素,致使收入和盈利不及预期。但三相交流薄膜电容器等行业技术难度大的产品实现突破,上游供应链的协同合作、 新能源客户开拓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4、超级电容器在电网储能(调频、SVG)、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快速发展,在服务器电源等新应用场景开发新产品且获得广泛试验认证并有批量订单,产能利用率一直较高,已着手面对大规模需求的技改扩产。 5、SAP系统上线,全面推广覆盖电容器、材料等板块的MOM、PLM、OA等系统,稳步推进与新数字化系统相适应的流程再造、完善;引入外部咨询管理机构,梳理公司从治理、运营、管控等方面的实际状况并提出相应优化方案;公司“四航”人才梯队培养规划抓紧推进。 6、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江苏省绿色工厂,《兆瓦级超级电容复合储能系统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项目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基于新型n型导电聚合物的高性能电容器的开发及应用》项目获得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技术发明奖一等奖。ESG工作持续推进,信息披露连续获得A评级。为主制订国家标准2项,全年新申请专利94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累计拥有有效专利421项(其中发明专利177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49,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已剔除回购专户。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卫东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以微信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 独立董事古群、陈达亮、张斌、曹悦、李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4票(关联董事陈卫东、刘知豪、丁继华、陈瑜、黄仕毅回避表决),本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4,594,231.19 元,其中: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4,052,148.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6,181,526.80元,减去2025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60,607,822.2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8,237,554.55元,以及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219,492,252.98元后,2025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 2,141,896,045.41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0,523,94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49,368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850,523,941股扣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842,074,57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218,939,388.98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32.45%。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出具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相关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申请江苏银行南通分行13,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广发银行南通分行2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交通银行南通分行3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招商银行南通分行3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29,5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兴业银行南通分行6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2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2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南京银行南京分行2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中信银行南通分行3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5票(关联董事陈卫东、范烨、刘知豪、黄仕毅回避表决),本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案》, 同意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2026年公司与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托普”)、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昊海”)、南通仁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仁创”)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半成品)、材料,采购产品、材料,提供或获得劳务、房屋及设备租赁。预计2026年度总金额为17,146万元, 2025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867.18万元,占2025年同类交易金额的 0.67%。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对本公司2026年度全年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1、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采购商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3、提供劳务业务涉及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参照开发区行情按照15-20元/平米的价格确定。 (三)上一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存在与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主营业务: (1)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05 月 13 日,注册资本 355.2 万元,注册地址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七组,主要从事生产电容器用及电池用封装盖板及壳体、塑料制品和五金配件等。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09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狮子桥村 5、14 组,主要从事工业控制电器制造;冲压 件、钣金加工等。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南通仁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7日,注册资本8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998号。主要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等。南通仁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2、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转让60%股权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营公司,公司占40%股份。本公司董事陈卫东及高管王军作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任托普董事,占40%的表决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2)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江海”)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与张晓敬等共同投资车载定制薄膜电容用铜排合资公司,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3)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出资320万元与娄永兵、朱祥等人共同组建南通仁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40%。南通仁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规则、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发展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南通托普、昊海、仁创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预计向南通托普、昊海、仁创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半成品)约15,400万元,采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预计向南通托普采购酚醛盖板9,600万元;预计向仁创采购原材料、产成品2,000万元;预计向昊海采购原材料3,800万元。 2. 公司预计将向昊海、仁创销售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约450万元,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预计向昊海销售原材料、产成品50万元,预计向仁创销售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400万元。 3.公司将向昊海、仁创出租厂房、设备计730万元;并提供相关物业、服务费及收取水电空调计406万元。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参照开发区行情按照15-20元/平米的价格确定,授权公司高管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其中:预计向托普收取服务费6万元;预计向昊海收取物业及水电空调、房租等服务费1,100万元;预计向仁创收取房租、设备等服务费30万元。 4.公司向仁创和昊海获取劳务和租赁费共计160万元。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仁创将向公司提供服务150万元;昊海将向公司提供劳务1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江海股份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项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4,594,231.19 元,其中: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4,052,148.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6,181,526.80元,减去2025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60,607,822.2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8,237,554.55元,以及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219,492,252.98元后,2025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 2,141,896,045.41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0,523,94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49,368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850,523,941股扣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842,074,57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218,939,388.98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32.45%。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18,939,388.98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1,007,684.8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269,947,073.85 元,该总额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40.02%。 (二)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657,859,154.94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本公司2025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 2、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9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绩效、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薪酬绩效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或个人自行缴纳。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整体的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卫东、范烨、刘知豪、黄仕毅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投”)需回避表决。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浙江交通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投资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烨、刘知豪、黄仕毅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控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4.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4H233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注册资本:65亿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李 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1.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 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 从事同业拆借; 7.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9. 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9.92%股权;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08%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交投财务公司资产总计551.30亿元,其中存放央行款项22.94亿元,存放同业款项70.74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0.03亿元),吸收存款461.67亿元(包括应付利息2.0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14亿元(已扣除利息支出6.11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支出0.0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66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40亿元(以上为审计后数据)。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控人浙江省国资委控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信用状况: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交投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规范乙方向甲方及 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二)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为免歧义,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无义务使用乙方提供的任何金融服务。 (三)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立定期的会晤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第二条 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一)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存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但该等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的期限; 5.甲方同意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乙方的存款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6.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信贷服务; 1.根据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本协议期间,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自主向乙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乙方对甲方的授信额度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贷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三)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四)其他金融业务。 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服务、即期结售汇服务、委托贷款、承兑汇票开票以及贴现、保函等。此外,乙方应积极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并充实经营范围,在合理控制资金风险的同时,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获得较好收益开拓渠道,优化金融服务质量。 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 (六)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三条 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依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乙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2.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等重大事项须及时以书面文件通知乙方。 (二)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律规定。如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乙方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4.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5.乙方出现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6. 其他可能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一)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变更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后若续约,双方应重新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金融服务协议。 (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四)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以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信息、资料、财务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必须予以披露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尽一切努力将信息披露程度和范围限制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的限度内。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凡因签订及履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风险评估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投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八、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本次关联交易过程严格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交投财务公司发生任何关联。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4月8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与交投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翁伟,1997年成为签字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5家以上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娟,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焕森,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注1、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 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次会议中,上述议案均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 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6、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邮政编号:226361 8、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9、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10、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84”,投票简称为“江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16日(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2JNAsyBz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4月16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16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陈卫东,财务总监 黄仕毅,董事会秘书 王汉明,独立董事 李锋(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6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2JNAsyBz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邮箱:info@jianghai.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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