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原”)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终止中国宝原将其全资子公司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医疗”)部分股东权利及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管理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与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宝原签署了《关于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约定中国宝原将其全资子公司中核医疗部分股东权利及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三年,年度委托管理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二、《委托管理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宝原签署了《关于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双方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24年7月26日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并按照实际管理期限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终止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