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2026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注销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3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