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谢文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0、议案名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11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1-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东亚、徐隽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